各科、室、中心、队: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废止以下文件:《松阳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松阳县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公示及诚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松安监〔2018〕64号)。上述文件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予以废止。
松阳县应急管理局
2024年7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