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年报
樟溪乡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工作考核办法
索引号: 77070373_0/2024-20294    发布机构: 樟溪乡   发布时间: 2024-07-29 14:30点击数:
原文链接:点击查看源文件
政策解读链接:点击查看政策解读

政策解读链接:点击查看政策解读  

各行政村:

根据松阳县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工作的统一安排部署,为充分发挥考核激励督导作用,客观评价各行政村工作成效,扎实推进我乡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深入开展,实现严防范、控发案、快挽损的目标要求,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范围及方式

考核范围:樟溪乡辖区 8 个行政村 15 个网格,实行村主要干部与网格员捆绑考核,考核实行月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

二、考核项目及计分方式

各行政村两委主要干部、网格员承担反诈日常宣防工作,按照职责分工开展电信网络诈骗的防范宣传,对重点人群实施精准宣防。

1、发案损失项(4 分)

对各行政村内发案损失金额 3000 元以上的电信诈骗发案数进行考核,各行政村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人均发案率降序排名,发案率最低得 4 分。

2、涉诈重点人员管控(2 分)。

各行政村涉诈重点人员核查完成率降序排名,管控率最高得2 分。

3、电诈宣传项

对各行政村、网格组织的反诈宣传情况进行考核计分。各行政村、网格每季度应当至少组织一次宣防活动,留存工作影像资料上报乡平安法制办,完成宣防任务的每次加 0.2 分,最高加分1 分。

每季度未开展一次有效宣传的减 0.2 分。

4、 打击养老诈骗(符合 13 种养老诈骗情形的案件)

(1)、各行政村、网格每发现一起诈骗行为并采取有效措施

制止诈骗后果发生的每人次加 0.2 分。

(2)、各行政村、网格提供信息、配合公安机关抓获诈骗嫌

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每人次加 0.2 分。

三、结果运用

1、奖励措施

每季度对考核排名前三的行政村主要干部、网格员,给予 100 —300 元的现金奖励。

2、处罚措施

对每季度考核排名倒数第一的行政村主要干部、网格员给予

通报批评,对连续两个季度排名最后一位的行政村主要干部、网

格员,责令其向乡党委作出书面检查,并在年终扣除 300—500

元的绩效报酬。

四、相关说明

1、考核工作由乡平安法制办负责组织开展。

2、考核数据以日常宣防数据和公安机关通报数据为准。

3、相关反诈宣防工作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对应扣减双

倍分值。

4、本考核办法未尽事项由乡党委研究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