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阳县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办松阳县中药材种植保险的通知
索引号: 00266429_x/2024-20158     发布机构: 松阳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 2024-07-19 10:19:16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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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深入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21〕47号)、《浙江省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协调小组工作规则》、《2022年浙江省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要点》(浙农险办〔2022〕5号)、《关于进一步完善农业保险政策的通知浙发改综体〔2016〕6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高质量发展中药材种植,经向省农险协调办报备,决定开展全县中药材种植保险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开办背景

2023年丽水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丽水市品质农业全产业链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文件提出从九大主导产业中优先选择资源富集、品类集中、易于开展农产品精深加工、附加值高、全产业链发展前景较好的茶叶、食用菌、畜牧、中药材、笋竹、油料等农业六条产业先行推进全产业链建设。松阳县立足山区的生态优势和深厚的中医药文化底蕴,将中医药产业确定为四大主导产业之一,并成立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为链长的中医药产业链专班,出台《松阳县中医药大健康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确定以三叶青、黄精、条叶榕为该县中药材发展重点品种,努力把中药材“产业链”变为农民增收的“致富链”。

目前,全县共有中草药种植面积2.68万亩,省市级中药材种植基地7个,包括林下套种经济作物以及田中种植(大部分属于林下种植范畴)。种类以黄精、白芍、白芨、三叶青、条叶榕为主,规模种植面积均在3000亩以上。中药材种植地点地势复杂,雨季暴雨量大,容易发生山体滑坡灾害,冲毁植株导致受灾;雨季过后连续干旱,导致中药材易发病虫害,产量严重下降,甚至出现绝收。因此,针对上述风险拟开发松阳县中药材种植保险。

二、保险方案

(一)保险标的

结合松阳现有中药材种植情况及投产情况,确定标的为黄精、白芍、三叶青、白芨、条叶榕五个种类,同时需符合以下条件:

1.经政府部门审定,有相应的种植规范标准和技术管理要求的合格品种;

2.连片种植面积10亩(含)以上;

3.生长管理正常,且在当地有1年(含)以上成功种植经验。

(二)保险责任及释义

在保险期间内,由于下列原因直接造成保险中药材的损失,保险人依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1.山体滑坡:山体上不稳的岩土体在重力作用下突然整体向下滑动的现象;

2.降水异常:保险责任期内,月均降水量低于150mm。

保险中药材所在区域的月均降水量以气象部门审核发布的保险中药材所在地域的西屏街道K0101气象站观测数据为准。当该气象观测站由于站点仪器损坏等原因导致气象数据无法正常获取时,用古市镇K9075气象站观测数据代替。

(三)保险金额

保险中药材的每亩保险金额参照保险中药材(黄精、白芍、三叶青、白芨、条叶榕)种植所发生的物化成本确定,包括种子、肥料、农药、灌溉、机耕及人工成本,按基本保障的原则拟确定保险金额为以下三档:3000、4000、5000元/亩;

保险金额(元)=每亩保险金额(元/亩)×保险面积(亩)

保险面积以保险单载明为准,其中三叶青中药材的保险面积每亩按800袋计算。

(四)保险费率

根据松阳县历年中药材种植及损失数据进行测算,结合政府文件相关内容,拟定保险费率为8%。

保险费(元)=保险金额(元)×保险费率

(五)保险期限

山体滑坡责任期间参照保险中药材自种植后至收获期止,保险期间为一年;降水异常责任期间自8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以保险单载明的起讫时间为准。

(六)赔偿处理

保险中药材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保险人按以下方式计算赔偿:

赔偿金额=山体滑坡赔偿金额+降水异常赔偿金额,赔偿金额以保险金额为限。

保险中药材发生山体滑坡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赔偿方式如下。

1.发生全部损毁:无法恢复生长,且失去商品价值的,保险人按照以下方式进行赔偿:

赔偿金额(元)=每亩保险金额(元/亩)×不同生长期赔偿比例×受损面积(亩)

2.发生部分损失:且损失率达10%(含)以上时,保险人按照以下方式进行赔偿:

赔偿金额(元)=每亩保险金额(元/亩)×不同生长期赔偿比例×损失率×受损面积(亩)

保险中药材不同生长期赔偿比例

保险中药材生长周期

一年期

两年期

三年期及以上

赔偿比例

40%

70%

100%

损失率=单位面积植株平均损失产量/单位面积植株平均正常产量×100%

保险中药材发生降水异常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赔偿方式如下。

赔偿金额(元)=每亩保险金额(元/亩)×月均降水量赔偿比例×(保险面积(亩)-山体滑坡保险责任已赔付面积(亩))

月均降水量赔偿比例(8.1-12.31)

月均降水量

单位(mm)

[0-10)

[10-20)

[20-30)

[30-50)

[50-80)

[80-120)

[120-150)

赔偿比例

100%

60%

30%

10%

7%

5%

3%

注:“(”表示不含,“]”表示含。

三、政策保障

保险试行第一年(2024年),由主管部门按照50%落实县级补助经费,县农险协调办争取市级20%补助,农户自缴30%。之后按照运行情况,争取县财政补助。2024年计划参保面积黄精800亩、白芍500亩、三叶青500亩。保险机构按照《农业保险条例》规定,严格做到惠农政策、承保情况、理赔结果、服务标准、监管要求“五公开”工作,承保、定损、理赔“三到户”,建立科学精准高效的查勘定损机制,切实提前承保理赔效率,构建农业风险保障体系,为乡村振兴提供有力保障。


松阳县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    

2024年7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松阳县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   2024年7月1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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