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背景
松阳县司法局于2021年3月15日印发《松阳县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松司[2021]2号),经过“双向选择”实现了“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全覆盖,但在实践中仍存在作用发挥不明显、考核机制不完善等问题,因此,为进一步提升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质量和水平,充分发挥法律服务人员在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村(居)法律顾问工作的意见》(司发〔2018〕5号)、《浙江省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考核办法》(浙司[2013]140号)、《丽水市司法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村(社区)法律顾问制度的实施意见》(丽司[2014] 5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工作实际,我局启动了《松阳县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管理和考核办法》的修订工作。
二、出台目的、目标、任务
《松阳县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管理和考核办法》的出台是为了充分发挥村(社区)法律顾问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作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作用,进一步提升全县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助推乡村治理体系现代化。同时,该《办法》旨在更好地规范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提升法律顾问服务质量和水平。
三、文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2.《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38号);
3.《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村(居)法律顾问工作的意见》(司发〔2018〕5号);
4.浙江省司法厅关于印发《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浙司〔2013〕140号);
5.《 丽水市司法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村( 社区)法律顾问制度的实施意见 》的通知(丽司〔2014〕53号);
四、文件执行范围和有关期限
《办法》于2024年7月18日公布,2024年9月18日起施行,适用于松阳县范围内的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
五、核心或重要内容解读
《松阳县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管理和考核办法》共分为九部分,即:总则、法律顾问任职条件、法律顾问调整与退出、工作职责、工作制度、服务内容、考核程序、考核结果运用及附则。主要内容如下:
(一)总则
主要内容为松阳县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考核管理办法制定依据目的、法律顾问和法律服务执业人员等相关概念、法律顾问的聘请。
(二)法律顾问任职条件
主要内容为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的五个任职条件。
(三)法律顾问调整与退出
主要内容明确村(社区)法律顾问调整与退出的情况及如何调整退出。
(四)工作职责
本办法稿增加了工作职责,明确了县司法局、各司法所、各法律服务机构、各乡镇(街道)、各村(社区)和法律顾问的职责,形成合力,共同做好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
(五)工作制度
本办法稿增加了工作制度,主要包括定期服务制度、工作登记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信息统计制度等。
(六)服务内容
对服务内容进行了补充,阐明村(社区)法律顾问服务事项以顾问合同约定为准,一般包括七项服务内容。
(七)考核程序
明确考核时间、考核流程。考核采取村(社区)和所属乡镇(街道)考核、司法所考核核实、司法局核定进行。进一步修改完善了《松阳县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考评表》,考核评分村(社区)和所属乡镇(街道)、司法所评分构成,并对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考评项目、分值、内容和标准、评价方式、评分主体进一步细化。增加了《松阳县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评分汇总表》,由司法所对辖区村(社区)法律顾问的考评分进行汇总。在司法局核定中,考核过程中有异常情况发生或者认为有必要的可开展抽查复核。
(八)考核结果运用
1. 基础补贴的计算。修改为每名村(社区)法律顾问按村(社区)实行百分制考核,对考核60分(包括60分)以上的发放相应基础补贴,对考核60分以下的不予发放相应基础补贴及其他补助。计算公式:某法律顾问实发基础补贴金额=所担任村(社区)的考评得分之和(不计60分以下)÷全县所有村(社区)考评得分总和* (补助经费总额-交通费补助-先进奖励补助-矛盾纠纷案件奖励-集中法律服务补助)。
2.明确了先进奖励补助的标准和金额。修改为“对担任法律顾问的村(社区)数量达6个(含)以上的且所担任的村(社区)考评得分取平均数后,平均分排名前三的法律顾问给予先进奖励补助,奖励补助标准为1500元/人。”使得先进奖励补助条件、标准更加明确、更具操作性和可行性。
3.增加了其他补助项目。在本办法“八、考核结果运用”补助经费项目中增加了“按照司法所安排,配合开展集中法律服务的,每次按半天150元进行补助,该补助项目每年每名法律顾问累计最高给付1800元。”
4.考评表的修订完善。原文件附件《松阳县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业绩考核申报表》、《松阳县村(社区)法律顾问年度工作考评表》两张表内容较相近,且需要所在司法所在两份表上分别盖章,因此,修订后合并为一张《松阳县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考评表》,更加简便、清晰。另外删除了各法律顾问自评栏内容。完善了《松阳县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考评表》,对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考评项目、分值、内容和标准、评价方式、评分主体进一步细化,使得更加直观、符合实际和便于操作。
(九)附则
主要内容为公布办法实施的具体时间及相关文件的废止情况。本办法自2024年9月18日起施行。《松阳县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考核办法》(松司〔2021〕2号)同时废止。2024年度村(社区)法律顾问考核工作按本文件执行。
六、政策咨询渠道
新制定的《松阳县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管理和考核办法》由松阳县司法局负责解读,具体联系方式如下:松阳县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057888085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