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的要求,建立完善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制度,加强地价监测和行业监管,自然资源部决定开展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根据浙江省自然资源厅的工作部署,按照《农用地估价规程》(GB/T 28406-2012)、《自然资源价格评估通则》(TD/T 1061-2021)、《园地估价规程》《林地估价规程》《草地估价规程》等规程要求,我县已完成相关工作的成果制定。按照《自然资源听证规定》要求,我县拟就松阳县园林草定级及基准地价制订工作成果举行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公告如下:
一、听证机构:松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二、听证会内容:松阳县园林草定级及基准地价制订工作成果。
三、听证会时间:2024年8月19日上午9:30。
四、听证会地点:松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1楼会议室。
五、听证会事项:听取听证会议代表对松阳县园林草定级及基准地价制订工作成果的意见、建议,并接受咨询。
六、申请参加本次听证会的须知:
(一)符合下列要求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申请参加听证会:
1.辖区内年满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辖区内依法登记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认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4.松阳县有关职能部门代表、各镇(街)人民政府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
(二)凡拟申请参加听证会的人员和法人,请于2024年8月1日前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或单位介绍信前往松阳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自然资源和规划窗口报名并填写申请表。
联系人:刘一潇 ;联系电话:0578-8801572。
七、听证会代表从申请报名人员中选择确定。必要时,可从各乡镇(街道)、财政、统计、农业、发改局等有关部门中邀请专业人员参加。
八、听证会程序:
(一)主持人宣布听证开始,介绍听证员、记录员,宣布听证内容和事由。
(二)听证主持人告知听证注意事项。
(三)承办机构代表介绍松阳县园林草定级及基准地价制订工作成果。
(四)听证代表发言。
(五)技术单位现场解答。
(六)听证会主持人进行总结陈述。
(七)听证会参加代表审阅、核对《听证笔录》并签字。
(八)听证会主持人宣布听证结束。
九、听证会须知
(一)听证参加人应当按规定出席听证会,服从听证主持人的指挥。
(二)听证会前及会上提供的材料仅供听证代表发表意见时参考,不能传播,应该保密。
(三)听证代表届时应准时参加,逾期不到指定地点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主动放弃。听证代表应遵守听证会纪律,不得喧哗,不得中途无故退场。
(四)全体参加会议人员应该保持会场秩序,手机调成静音。
(五)会议时间若有变动将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松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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