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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自然资规〔2023〕1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丽自然资规办〔2021〕18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和丽自然资规发〔2022〕15号《关于印发丽水市临时用地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审批和管理过渡期政策的通知》。现将临时用地项目情况公示如下,如有异议,请于2024年7月22日前向我局反映。
联系电话: 0578-8079653
1、使用临时用地单位: 浙江衢松铁路有限公司
2、建设项目名称: 新建衢州至丽水铁路衢州至松阳段IV标古市隧道出口项目驻地(办公生活用房)临时用地
3、土地权属单位: 松阳县新兴镇外石塘村村民委员会
4、使用范围: 详见附图
5、用地面积: 1.3947公顷
6、使用期限: 四年
7、公示期限: 2024年7月11日至2024年7月22日(10天)
8、公示地点: 松阳县新兴镇外石塘村临时用地使用现场
松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