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阳县人民政府通告〔2024〕19号
索引号:1133252877070942X5/2024-20054     发布机构:松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来源:松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4-07-10 11:41:02

文号:松政通〔2024〕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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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松阳县人民政府已组织有关部门对《松阳县要津北路地块(长虹中路至龙湖段)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进行了论证,现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

一、征求意见期限

2024年7月3日至2024年8月2日。

二、征求意见的途径和方式

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以通过以下三种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1.通过电话方式,电话:0578—8801823,联系人:毛雪竹、杨波;

2.通过信函方式,寄送地址:松阳县西屏街道新华路76号县土地和房屋征收工作指导中心,邮编323400;

3.通过邮件方式,邮箱:syzsbyx@163.com。

附件:松阳县要津北路地块(长虹中路至龙湖段)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附件:松阳县要津北路地块(长虹中路至龙湖段)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docx

松阳县人民政府

2024年7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松阳县人民政府关于松阳县要津北路地块(长虹中路至龙湖段)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的通告(黑章).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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