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要求和《松阳县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文件精神,根据省商务厅等15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和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公安厅、省商务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电动自行车淘汰更新行动方案》的规定,更好推动我县电动自行车淘汰更新工作,特制订《松阳县电动自行车淘汰更新活动方案》(以下简称活动方案)。现将《活动方案》的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活动方案》制订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为了顺应电动自行车消费市场新形式新趋势,鼓励先进、淘汰落后,实施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行动,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降低电动自行车交通、消防安全事故数和伤亡率,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有力促进新质生产力培育,加快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浙江省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和《浙江省电动自行车淘汰更新行动方案》的规定,我县根据实际情况,充分参考省市相关文件要求,起草了《活动方案》。
二、《活动方案》出台的主要依据是什么?
(一)《浙江省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浙商务联发〔2024〕27号)
(二)《浙江省电动自行车淘汰更新行动方案》(浙市监监〔2024〕12号)
三、《活动方案》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活动方案》的内容主要包括:活动时间、资金保障、活动方式、活动内容、活动须知。具体如下:
(一)活动时间是什么时候?
2024年6月25日-2024年11月30日,总名额限2000名以内(含2000名),在截止日期前,名额已满则活动自行截止,在截止日期届满后,奖补名额未用完,活动也一并截止。
(二)资金是如何保障的?
由县市场监管局从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专项资金列支。
(三)活动以怎么样的形式开展?
消费者在具有电动自行车销售资质的门店内,将个人名下非标电动自行车报废淘汰并置换购买全新的新国标电动自行车,可在实际售价(以购车发票金额为准)的基础上,享受立减10%的优惠政策,最高不超过250元。
(四)活动具体有哪些内容?
1.参与方式:在全县范围内任意一家有合法经营资质的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内,消费者将老旧的非标二轮电动自行车交给店家回收,并购买全新的新国标电动自行车,可参与本活动,享受立减优惠。
2.材料上报: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须在每月的5日、20日前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申报补贴的材料,材料核实无误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销售门店核发补贴。具体材料如下:(1)报废电动自行车回收证明(须填写消费者个人信息);(2)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注销登记申请表(须填写消费者个人信息,并由消费者确认签字);(3)售车发票;(4)电动自行车淘汰更新活动回执(须消费者确认签字);(5)新国标电动自行车行驶证复印件;(6)购车消费者身份证复印件;(7)销售门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核发规则:按照先优惠、后补贴原则,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先让利给消费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再补贴给销售门店,补贴核发频次为每半个月一次。
(五)有关要求是什么?
1.置换电动摩托车不参与相关活动,不享受活动优惠。
2.原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的回收非标电动自行车抵价活动仍然有效,可与本活动优惠金额叠加,实际售价应在旧车抵价活动价的基础上计算10%立减金额。
3.发现有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存在变相套取活动补贴的,取消参与活动资格,并将相关门店予以公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解读机关和咨询方式
解读机关:松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解读人:陈林贵(松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
咨询方式:0578-88067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