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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丽水生态产业集聚区松阳赤寿至卯山公路工程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实施方案规定,现将本项目房屋搬迁腾空的期限公告如下:
搬迁截止期限:2024年6月30日24时止。
各被征收人在上述搬迁腾空期限内未搬迁腾空完毕并验收合格的,不得享受按时签约奖和按时搬迁奖。
望广大被征收人自觉遵守,积极支持,互相监督,共同推进项目的顺利进行。
特此通告。
松阳县人民政府
2024年6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