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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好税收杠杆 促进土地高效利用
发布时间:2024-06-14 08:54:15点击数:责任编辑:政协办

通过测算,征地成本、前期的开发成本,以及相关的指标费用,至少要100万元。如果再按60%的利用率,成本还要增加,每亩至少要150万元以上。但是最终每亩工业用地出让价也仅仅2、30万元/亩。所以我们开发工业用地不是为了那微不足道的土地出让收入,而是通过引进企业,提供大量的就业岗位,每年为地方贡献源源不断的税收。那么,如何才能促进工业用地高效利用呢,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就是首选必不可少的重要抓手。

那么,我县的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是怎么样的呢,《松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城镇土地使用税适用税额标准的通知》(松政发〔2017〕135 号)文件规定了城镇土地使用税等级范围为县城及镇所在地,而作为工业的主平台赤寿乡及叶村乡并未纳入征收范围。也就是目前已开发的工业用地约9400亩,还有4400亩工业用地未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这就造成什么样的后果:一是不公平,同样是工业用地,有的要承担这项税收,而有的企业则一毛不拔;其二由于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企业用地成本为零,还为企业的投机行为带来隐患,大量囤地,待价而沽。以叶村孵化基地某企业为例,用地面积224亩,如果按4000元/亩的标准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每年需承担约90万元的税收,10就是900万元,企业还等得起,坐得牢吗。同时,企业在拿地时,也会考虑这一因素,尽可能通过提高容积率向上要空间,减少用地成本,从而达到节约集约用地的目的。

因此,我建议调整我县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将重点工业区块赤寿、叶村等乡镇纳入征收范围,同时,适当调整征收标准。这在法理上也是有依据的,根据浙江省城镇土地使用税条例实施细则,在乡行政区域内,常住人口(含务工人员)超过5000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且区域内企业数量较多或规模较大的集镇或工商企业集中地,经批准后也是可作为工矿区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而赤寿乡常住人口1.26万人、叶村乡常住人口0.7万人,又是我县的重点工业集中区域,完全符合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

当然,我的建议并不是要增加企业的负担,尤其是好的企业。所以在调整税收政策的同时,还要尽快完善“亩均论英雄”政策,强化结果运用,对“亩均论英雄”评价为A、B企业,强化财政奖励,避免因政策调整给企业增加负担,对“亩均论英雄”评价为C、D企业,严格按标准进行征收。而且政策调整的步伐要加快,从根子上解决工业用地低效闲置浪费的问题,让有限的土地资源向优势领域集聚,助推企业转型升级、创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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