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各企业: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建〔2024〕17号)文件精神,下达我县2024年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207万元。经局党组研究讨论,我局拟定了2024年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分配方案,用于对2023年度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不含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诊断咨询服务企业、新增创新型中小企业、“双创大赛”获奖企业进行奖补,详见附件,现向社会公示。
该公示期限为五个工作日(2024年6月12日到2024年6月18日)。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限内提出反馈意见和建议,联系电话:0578-8802891,联系人王康。
附件:附件:2024年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分配方案.xls
松阳县经济商务局
2024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