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阳县教育局关于二O二三学年中小学幼儿园新教师试用期考核的通知
索引号:00266437_x/2024-19341     发布机构:松阳县教育局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5-27 09:1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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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小学、幼儿园:

根据浙教师(2010)175号,松教(2011)146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对我县2023学年中小学幼儿园新教师进行试用期考核。现将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中小学幼儿园新教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阙柳顺

成员:施建平 吴新武  李军伟  黄文信

考核工作在“中小学幼儿园新教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下设县教师进修学校考核工作小组和新教师所在单位考核工作小组。

二、考核对象

2023学年新招聘的试用期教师。

三、考核内容

考核工作小组根据新教师试用期培训期间的具体表现来综合评定考核成绩。其中,集中培训考核内容包括出勤纪律、作业笔记、六项基本能力过关等;分散培训考核内容包括教师职业道德、教学工作、管理能力等。

四、考核时间

20245-7月。

五、考核办法

1. 新教师试用期培训期间的集中培训由县教师进修学校考核小组组织实施。

2. 新教师试用期培训期间的分散培训由新教师所在单位考核小组组织实施。

3. “中小学幼儿园新教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对以上两项考核成绩进行综合评定、审核,最终确定考核成绩。

考核成绩分四档: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其中集中培训旷课达10%或请假达30%者不予考核)

六、考核程序

1.月至六月进修学校完成新教师集中培训的考核含新教师课堂教学能力展示活动。

2.六月份,新教师所在单位完成新教师分散培训的考核。

3.七月份,完成新教师考核工作。

七、考核结果

根据以上各项考核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

考核不合格或不予考核者将不予按期转正定级,并须参加下一届中小学新教师试用期培训。

取得相应层次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作为新教师考核合格及以上等级的必备条件,未取得教师资格证者考核结果不定等级,取得教师资格证后参加当年新教师考核的等级确定。

附件:

附件一:新教师试用期考核鉴定表.doc

附件二:新教师试用期分散培训考核评价表.xls

附件三:新教师试用期六项教学基本能力过关考核方案.doc

松阳县教育局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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