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阳县人民政府通告〔2024〕12号
索引号:1133252877070942X5/2024-19270     发布机构:松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来源:松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4-05-21 17:03:51

文号:松政通〔2024〕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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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义龙庆高速公路义乌至龙泉段(丽水段)松阳段项目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补偿安置实施方案规定,现将义龙庆高速公路义乌至龙泉段(丽水段)松阳段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签约期限公布如下:

签约截止时间:2024年5月26日24:00止。

望广大被征收人自觉遵守、积极支持、互相监督,以保证项目顺利进行。

特此通告。


松阳县人民政府

2024年5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松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义龙庆高速公路义乌至龙泉段(丽水段)松阳段项目签约截止日期的通告(黑章).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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