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企业及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人才强县、科技强县”发展战略,进一步推动全县科技创新工作,根据《松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动科技创新发展的八条意见的通知》(松政办发〔2023〕33号)文件(以下简称文件),现启动2023年度科技政策兑现程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1.符合文件补助条款项目的,在松阳县依法生产经营的各类创新主体和科技服务机构。
二、申报材料及流程
1.2023年度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含重新认定)的企业,请另行提交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电子版)。
2.符合科技政策奖励补助对象的
(1)资格定补类项目申报单位无需提供申报材料。
(2)数据核校类项目申报单位需根据文件规定的政策条款(附件1)和申报指南(附件2),如实填写《松阳县科技政策兑现奖励申请表》。如需申请研发费用补助的单位,则需另行填写《松阳县科技政策兑现奖励申请表(研发投入)》,并提交证明材料。具体申请表详见附件2。
以上材料请各单位自行准备一式三份,并提交至县科技局余江欣处。
三、申报时间及材料受理地点
申报时间:2024年5月11日—2024年6月30日。
材料受理地点:县科技局综合科(松阳县白露岭5号)
联系人:余江欣,电话:0578-8060366
附件1:附件1:松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推动科技创新发展的八条意见的通知(松政办发〔2023〕33 号).pdf
附件2:附件2:松阳县2023年度科技政策兑现申报指南.docx
松阳县科学技术局
2024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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