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松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政务公开>>公告公示

关于浙江松创商务服务有限公司2023年四季度和2024年一季度总部经济扶持政策兑现的公示

时间:2024-05-11 08:51:34 来源:松阳县经济商务局 作者: 责任编辑:点击数:

根据松阳县经济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浙江松创商务服务有限公司签订的《松阳县总部经济园区招引协议》项目支持政策条款。经审核:

2023年四季度,浙江松创商务服务有限公司负责招引的浙江浦逸工贸有限公司完成含税销售额0.08432亿元,应奖励1976.447元;迅仿凌创(浙江)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完成含税销售额0.06069亿元,应奖励39964.363元;浙江州稽贸易有限公司和丽水松滨贸易有限公司完成含税销售额0亿元,应奖励0元。综上所述,应兑现奖励资金合计为41940.81元。

2024年一季度,浙江浦逸工贸有限公司完成含税销售额0.40127亿元,应奖励10390.71元;浙江州稽贸易有限公司完成含税销售额0.66429亿元,应奖励14083.75元;迅仿凌创(浙江)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和丽水松滨贸易有限公司完成含税销售额0亿元,应奖励0元。综上所述,应兑现奖励资金合计为24474元。

特此公示。

如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将意见以书面形式反馈至松阳县经济商务局贸易科。

公示时间:2024年5月11日至2024年5月17日

联系方式:0578-8063547。

松阳县经济商务局

2024年5月11日

本文授权本网站发布,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下载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