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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布2024 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时间:2024-04-09 15:17:14 来源:松阳县建设局 作者: 点击数: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了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 提高决策质量,保证决策效率,根据《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丽水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松阳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单位工作实际,对 2024 年度本单位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进行了梳理汇总,经局党组集体讨论同意,现将 《松阳县住房和城乡局 2022 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同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承办科室要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开展工作,及时拟定重大行政决策草案提交党组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各决策事项未履行相关程序的,不得提请集体讨论。

二、承办科室提交集体讨论时应当同时报送起草说明、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履行决策法定程序的材料、论证和协调分歧的情况说明、合法性审核意见和风险评估报告等。材料不全的,承办科室应当及时补充相应材料;决策草案起草过程不符合法定程序要求的,退回承办科室完善相关程序。

三、承办科室要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实行决策全过程档案管理,认真抓好各阶段形成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等工作。决策事项组织实施的合法性、规范性情况纳入科室年度考核。

四、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工作实际,确有必要新增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本目录将及时予以调整增补。


附件:松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docx


松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3月25日


2024年度松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

序号

项目名称

承办单位

会同单位

决策依据

计划完成时间

决策程序

时间节点

1

紫荆路西延道路工程

松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县发改局、信访局、公安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局、西屏街道、建投集团

《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337号)

公众参与(公开征求意见)

2024年10月

专家论证

2024年11月

风险评估

2024年11月

合法性审查

2024年12月

集体讨论决定

2024年12月

2

白龙圳路西段道路改造工程

松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县发改局、信访局、公安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局、西屏街道、建投集团

《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337号)

公众参与(公开征求意见)

2024年5月

专家论证

2024年6月

风险评估

2024年6月

合法性审查

2024年7月

集体讨论决定

2024年7月

3

零星道路街巷提升改造工程

松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县发改局、信访局、公安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局、西屏街道、水南街道、建投集团

《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337号)

公众参与(公开征求意见)

2024年4月

专家论证

2024年5月

风险评估

2024年5月

合法性审查

2024年6月

集体讨论决定

2024年6月

4

要津路北段道路工程(太平坊路至龙湖段)

松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县发改局、信访局、公安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局、西屏街道、建投集团

《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337号)

公众参与(公开征求意见)

2024年4月

专家论证

2024年5月

风险评估

2024年5月

合法性审查

2024年6月

集体讨论决定

2024年6月

5

江滨东路提升工程(环城西路—要津路段)

松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县发改局、信访局、公安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局、西屏街道、建投集团

《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337号)

公众参与(公开征求意见)

2024年5月

专家论证

2024年6月

风险评估

2024年6月

合法性审查

2024年7月

集体讨论决定

2024年7月

松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布2024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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