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松阳县创建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工作实施方案》已经第99次县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松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4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松阳县创建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全面推进我县学前教育高质量均衡发展,根据《浙江省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督导评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政教督办〔2020〕2号)精神,结合我县创建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24年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通过省级评估,并做好迎接国家级认定准备工作。
二、工作举措
(一)科学规划学前教育布局
把学前教育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国土空间规划,统筹考虑县域内学龄前幼儿数量、分布、人口出生趋势和现有幼儿园状况,补齐普及普惠资源短板,加大优质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
(二)努力提高普惠性资源比例
1.全面提高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按照《浙江省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督导评估细则》要求,2024年,全县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85%以上,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0%以上,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50%以上。力争2025年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80%,普惠性幼儿园占比达到95%以上。
2.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根据省定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补助标准及扶持政策,按照补助水平不低于同等级公办幼儿园的要求,落实年检合格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生均公用经费补助工作。通过购买服务、综合奖补、培训教师、教研指导、幼教共同体等方式,支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
(三)完善学前教育政府保障机制
1.强化财政资金保障。按照财政预算优先保障教育发展需求原则,县财政将各项教育经费投入全部纳入年度预算。县级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占同级财政性教育经费不低于5%,落实生均公用经费不低于600元/生·年的要求。
2.完善分类收费机制。贯彻落实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和普惠性民办园收费办法。依法加强对幼儿园收费的监管,落实民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备案管理规定,坚决遏制过高收费和过度逐利行为。
3.着力提高教师待遇。落实公办园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政策,确保教师工资及时足额发放、同工同酬。依法依规足额足项为教职工缴纳五险一金。落实民办园教师最低年收入不低于上一年度所在地全社会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要求。
(四)强化规范办园行为
1.加强组织建设。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推动各幼儿园根据实际情况通过建立党支部、联合党支部、配备党建指导员等方式,实现幼儿园党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
2.规范办园管理。加大幼儿园办学许可的监管力度,严格执行民办园审批“先证后照”制度,完善和落实幼儿园年检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布幼儿园资源信息,实行动态监管。实行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持续规范办学行为。
3.健全风险防控。健全幼儿园安全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制度,完善幼儿园园舍安全监测制度,落实教育、公安、交通、建设、卫生健康、市场监管、应急管理、消防救援等部门对幼儿园园所、食品、卫生、交通、消防等各方面的安全监管责任,确保在园幼儿安全健康成长。
(五)全面提升保教质量
认真贯彻落实《幼儿园工作规程》等文件精神,为幼儿提供符合年龄特点和身心发展规律的保育和教育,为幼儿创设自主学习空间,满足幼儿在游戏和生活中观察探索、感知体验、享受快乐、全面发展的需要。防止和纠正学前教育“小学化”现象。
(六)全力提高师资队伍建设
1.配足配齐教师。按《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暂行)》配足配齐各类幼儿园教职工,防止出现公办园“有编不补”的情况,每个班级配备“两教一保”人员,确保县域内幼儿园专任教师总数与在园幼儿总数之比不低于1:15。
2.强化师资管理。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建立健全师德教育、考评、奖惩机制,选树师德典型。建立健全幼儿园教师资格准入制度和定期注册制度,全面落实幼儿园教师持证上岗制度,确保专任教师持证率达到100%。
3.加强培养培训。严格落实幼儿园教职工全员轮训制度,幼儿教师每五年培训达360学时。加强幼儿园骨干教师培训,开展教研员和班主任名师工作室工作,培养一批名教师,带动全县幼儿师资整体素质。
三、工作步骤
(一)宣传动员(2024年4月—5月)
召开创建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工作动员会,组建工作专班,明确相关部门、乡镇(街道)在创建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工作中的职责,层层分解目标任务,积极营造创建浓厚氛围。
(二)市级预评估(2024年6月)
根据《浙江省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督导评估细则》,对标对表,逐项完善评估台账,做好市级预评估的各项准备工作。
(三)组织申报(2024年9月)
《松阳县创建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工作自查报告》经县政府审定,报丽水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后,将正式申报函报送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同时做好网上平台上传督导评估材料工作。
(四)迎接省级评估(2024年10月—11月)
牵头部门查漏补缺,完善评估台账资料,迎接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的专项评估。
(五)迎接国家认定
持续开展创建工作,根据教育部安排,完善台账资料,做好国家认定准备工作。
四、工作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部门、乡镇(街道)根据松阳县创建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工作职责分工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将创建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摆上重要议事日程,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密切配合,有效落实。
(二)狠抓工作落实。各部门根据工作责任分解,明确职责和任务,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各乡镇(街道)负责本辖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程度各项指标达标,依法保障适龄幼儿入园。各部门和乡镇(街道)要加强相互之间联动,共同做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创建工作。
(三)加强督促指导。松阳县创建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工作办公室要及时了解创建工作进度,按照工作步骤,抓好各个创建环节,要组织督查组,督查、指导各部门、乡镇(街道)创建工作,确保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创建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