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信息公开年报
(2024年3月14日)
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松阳县供电公司
2023年,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松阳县供电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电力监管条例》、《供电企业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电力企业信息披露规定》、《电力企业信息报送规定》等文件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能源局、省政府有关信息公开的工作部署,切实做好供电企业信息公开工作,确保广大电力客户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企业供电基本情况
松阳电力始于1925年,是丽水市第二个通电县。国网松阳县供电公司成立于1982年,公司现有职能部门7个、业务支撑机构3个,供电所4个、城区供电中心1个、供电服务站1个。服务高压用户1154户、低压用户12.95万户余户。截止2023年12月底,全社会用电量12.3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5.41%;售电量11.2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3.46%;最高用电负荷24.31万千瓦,同比增长23.9%;连续安全生产日超7571天。
境内有220千伏变电站1座,110千伏变电站5座,35千伏变电站9座。35千伏及以上线路253.21公里,10千伏线路1540.03公里。境内风电、光伏等清洁能源蓬勃发展,电能替代技术和绿色能源消费高效推进。10千伏及以上并网电站76座,装机规模17.388万千瓦。
近年来,松阳县供电公司认真贯彻落实国网、省市公司和县委县政府的战略部署,全力建好网、供好电、服好务,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不断提高,企业综合实力稳步提升,完成了由相对落后县公司向跻身全市和全省第三集团先进行列的转变。公司曾连续3年获全省第三集团标杆(全市唯一)、市公司同业对标标杆,连续5年获市公司绩效考核优胜单位、供电所对标标杆,先后荣获国网文明单位、国网供电服务标杆、全国巾帼文明岗、全国用户满意企业、全国安康杯竞赛优胜单位、全国模范职工之家等系列荣誉。发展中的松阳电力,为松阳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二、企业供电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制度机制情况
松阳公司设置信息公开小组,由公司办公室、营销部、运检部、发建部、党建部、安监部、人资部、财务部、调控(供指)分中心等有关部门组成,按照公开条例对本公司需要公开的内容,下达到各部门,并要求各部门根据条例的规定,逐条整理、上报,不断推进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信息公开工作内容
2023年度主动公开的信息主要包括电网检修公告、法律法规、电费电价、业务办理流程、业务收费、供电可靠率及电压合格率、营业网点信息等等其他需对外公告的内容。松阳公司按要求及时更新、公开了公司机构职能、领导信息、内设科室、下属单位和工作规则等,并完善了公示公告等栏目的内容。
主要公开内容包括:
1.松阳政府门户网站
(1)供电企业基本情况
(2)供电企业办理用电业务有关信息
(3)供电企业执行的电价和收费标准
(4)供电质量情况
(5)停限电有关信息
(6)供电企业供电服务所执行的法律法规以及供电企业制定的涉及用户利益有关的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
(7)供电服务承诺以及供电服务热线、12398能源监管热线等投诉渠道
(8)用户受电工程市场公平开放相关信息
(9)可开放容量有关信息
(10)信息公开指南
(11)信息公开目录
(12)信息公开年报
2.各供电营业厅
各类业务办理指南、12398能源监管热线标识标牌和网站、销售电价表、供电服务十项承诺、员工服务十个不准、收费标准、便民手册、用户受电工程信息查询。在各营业厅放置客户意见箱和客户意见本,及时听取用户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服务。
3.电子服务渠道
“网上国网”手机 APP、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公开电量电费信息查询、电网检修公告、业务流程查询、供电营业厅信息等内容,并受理各类办电业务;95598网站公开电网检修公告、营业网点信息等;开通低压停电通知到户,以短信形式通知低压用户。
(三)客户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2023年,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松阳县供电公司共计收到信息公开申请0件。
(四)向监管部门报送信息的情况
1.定期每月组织编制所属供电企业主动公开信息情况表上报监管部门,主动上报供电企业信息公开情况和工作机制。
2.2023年松阳供电公司用电情况正常,用电负荷平缓,未发生突发事件。按时报送国家能源局浙江监管办要求报送的营商环境监管等各类相关信息。
三、下一步企业信息公开和供电服务工作开展计划
(一)加大督办力度,努力提高公开质量。松阳公司将结合当前实际,加大工作力度,扩大信息公开范围,及时对信息公开网站的内容进行更新维护,继续重点推进与电力企业密切相关的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及时、规范做好服务类企业信息公开工作。以信息公开带动办事公开,进一步推动信息公开与行风建设和优质服务工作的结合。
(二)加大创新力度,着力丰富公开内容。努力探索信息公开的新路子,开展多种形式的信息公开方式,方便广大电力客户及时了解供电信息。除政策、法律明确规定不予公开的信息外,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与建议,进一步加大供电企业信息公开力度,丰富公开内容,把广大电力用户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利益的电力信息作为信息公开的重点内容予以公开,努力做到供电企业信息公开的内容不断充实和完善。
(三)加大培训力度,不断健全公开机制。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培育信息公开的良好氛围。加强信息公开各项保障措施,严格执行新版《供电企业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国能监管规〔2021〕56号文件),丰富信息公开监督、检查、考核手段,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信息公开评估办法的指标体系,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