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阳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畜禽养殖场粪污贮存池有限空间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00266429_x/2024-17105     发布机构: 松阳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 2024-04-25 16:24:27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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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切实加强畜禽行业有限空间安全,根据《丽水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畜禽养殖场粪污贮存池有限空间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丽农发〔2024〕30号)要求,2024年继续在全县开展畜禽养殖场粪污贮存池有限空间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按照“三管三必须”原则,组织开展畜禽养殖场粪污贮存池有限空间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强化有限空间场所风险辨识、安全管控和教育培训,建立健全有限空间安全管理制度和作业规程,全面提升畜禽养殖场安全防范能力,着力防控重大安全风险,有效防范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

二、行动内容

(一)建立健全制度。指导畜禽养殖场建立健全粪污贮存池有限空间安全管理责任制度,制定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和“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等作业操作规程,建立完善有限空间事故处置应急预案。有限空间作业外包的,须由外包机构提供相关制度和应急预案。

(二)开展风险辨识。按照规定对养殖场粪污贮存池有限空间进行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安全风险等级,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和风险警示牌。

(三)配置安全设备器材。指导养殖场按规定配备有限空间快速检测设备、强制通风设备、呼吸防护用品等。存在可燃性气体的有限空间,按规定配备消防设备器材。

(四)开展教育培训。发放通俗易懂的教学资料和简便易行的作业手册,集中开展养殖场粪污贮存池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知识和事故警示案例教育培训。7月15日前,各乡镇(街道)要组织开展一次教育培训。

三、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底前)。各乡镇(街道)要按照本行动实施方案,结合辖区实际,细化方案,做好部署安排。

(二)摸底排查阶段(5月-6月)。开展全面摸底排查,建立养殖场排查清单,开展养殖场粪污贮存池有限空间安全风险辨识。6月17日前,各乡镇(街道)将排查清单(附件2)、排查情况统计表(附件3)报县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发展中心。

(三)集中整治阶段(7月-8月)。根据摸底排查情况,对照本次行动内容要求,对养殖场制度不全作业不规范、安全防护设施和警示标牌缺失、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设备器材未配备等情况进行整改。组织养殖场主体开展教育培训。

(四)收尾总结阶段(9月底前)。各乡镇(街道)要组织人员对养殖场整治情况逐一进行检查,县农业农村局将视情开展检查。各乡镇(街道)于 9 月13 日前将行动工作总结报县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发展中心(联系人:何徐艳;057*******23)。

四、其他要求

(一)提高认识。畜禽养殖场粪污贮存池有限空间作业涉及范围广,极易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要督促养殖主体采取有效措施,落实主体责任,切实强化“红线”意识,抓实专项整治,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严密组织。各乡镇(街道)要切实履行属地责任,将养殖场粪污贮存池有限空间安全专项整治列入重要日程,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督促有关主体认真做好自查自纠。

(三)强化执法。要进一步强化隐患排查,及时上报相关部门,联合进行治理监督执法,对重大隐患实施挂牌督办和整改销号,推进各类隐患整治到位,确保生产安全。

(四)建立机制。要对养殖场粪污贮存池有限空间安全问题进行总结、提炼,举一反三。积极推进养殖主体开展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建设,始终将养殖场粪污贮存池有限空间作为日常监督工作的重中之重,有效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


附件:1.畜禽规模养殖场液体粪污贮存设施安全生产指南附件1.畜禽规模养殖场液体粪污贮存设施安全生产指南.wps

          2.专项整治行动排查清单附件2.专项整治行动排查清单.wps

          3.专项整治行动排查情况统计表附件3.专项整治行动排查情况统计表.wps


松阳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4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松阳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4年4月2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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