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337号)和《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指引(试行)》(浙政办发〔2021〕3号)要求,我局组织开展了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征集工作,经建议征求并经党组会议研究,本单位2024年度暂无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后期我局根据工作安排,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实行动态调整并公布。
松阳县统计局
2024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