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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粮食生产规模经营服务主体: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省农业农村现代化先行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3〕75号)、《浙江省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关于开展2024年省级粮油绿色高产高效行动的指导意见》(浙农种发〔2024〕7号)文件精神,经乡镇(街道)推荐,组织实地考察和综合评价,县政府网公示等,现下达松阳县2024年省级粮食绿色高产高效示范计划和资金(具体见附件)。
省补资金通过验收后拨付给实施单位,用于开展粮食高产高效示范所需的技术推广、专业化服务、购买种子农资等。
附件:松阳县2024年省级粮食绿色高产高效示范片计划表
松阳县农业农村局 松阳县财政局
2024年4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松阳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4年4月16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