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补助政策实施机制改革的通知》、《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动物疫病强制免疫政策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和《松阳县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实施方案(试行)》等文件要求,2023年畜牧兽医发展中心组织开展了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工作。2023年度我县共有15家规模养殖场通过“浙牧通”先打后补模块扫码上传免疫信息,累计共使用疫苗口蹄疫OA灭活疫苗61050ml、猪瘟疫苗15560ml、禽流感疫苗69500ml(详见附表)。根据2023年度补助标准,供需补助87501.6元,补助对象为开展“先打后补”工作的规模养殖场。现将上述补助情况进行网上公示,如有异议,请于2024年4月20日前向农业农村局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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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阳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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