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区域协调财政专项激励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3〕16号)、《松阳县农业农村局 中共松阳县委组织部 松阳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度“共富工坊”项目建设计划及资金分配计划的通知》(松农发〔2023〕187号)、《松阳县农业农村局 松阳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第二批“共富工坊”项目建设计划及资金分配计划的通知》(松农发〔2023〕195号)等文件有关规定,农业农村局联合组织部、财政局、派驻纪检组通过材料审核、现场踏勘、综合论证等环节对申报项目进行了验收,项目建设现已结束,拟通过验收。现将叶村乡食用菌“共富工坊”提升项目、斋坛乡蓝莓“共富工坊”建设项目、裕溪乡裕溪村白酒工坊标准化建设项目等3个项目验收结果面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有不实之处,欢迎来人来电来函反映。
项目名称 | 实施单位 | 建设内容 | 结算审核金额(万元) |
叶村乡食用菌“共富工坊”提升项目 | 叶村生态强村集体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 门前道路硬化200米*4米,停车场地硬化900平方米,文化走廊、研学中心、展示中心等设施建设。 | 23.6211 |
斋坛乡蓝莓“共富工坊”建设项目 | 斋坛乡 人民政府 | 室内外装修装饰、配套设备采购,包括蓝莓基地点位提升、蓝莓工坊指引牌、工坊周边氛围营造、户外研学体验场所、停车位改造等。 | 25.2258 |
裕溪乡裕溪村白酒工坊标准化建设项目 | 松阳县裕溪乡裕溪村股份 经济合作社 | 建设600平方米标准化工坊,及其他附属设施包括电、气、给排水等,同时按照SC认证标准, 更新发酵、蒸馏、检测、包装等生产设备,申报SC认证。 | 103.7552 |
公示时间:2024年3月29日至2024年4月2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项目有异议的,应当以真实身份提出,以单位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需本人真实姓名,我们将按规定对其身份予以保密,并对书面意见进行研究,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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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0578-8802200
松阳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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