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二、2024年松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松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松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松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松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五)关于松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关于松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关于松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关于松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关于松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四、2024年松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预算表
(一)2024年县级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4年县级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4年县级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4年县级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4年县级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4年县级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4年县级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4年县级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4年县级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2024年县级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2024年县级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表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的法律、法规、规章,拟订全县住房建设规划、人民防空政策和规范性文件、住房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人民防空规划和建设等工作,研究住房和城乡建设的重大问题。
2.组织编制城镇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拟订城镇住房保障政策并指导实施。监督全县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负责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基本住房保障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安排等相关工作。
3.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资质资格管理,组织对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落实建筑活动监管中的生态环境保护要求,按照职责分工指导协调城市建筑工地、城镇管理基础设施涉及的污染防治工作。负责建筑、房地产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指导城市建设、管理与运行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4.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组织开展房地产市场的监测分析,提出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建议,拟订城市房地产开发、房屋租赁、房地产估价、物业管理、房屋使用安全、房屋白蚁防治等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
5.拟订全县城市建设管理的政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推进城市化工作,指导实施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规划建设、运营安全、应急管理等工作。
6.拟订村镇建设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参与全县农村人
居环境提升相关工作,参与乡村振兴战略和美丽乡村建设。指导农房设计、农村住房建设和安全及危房改造。
7.拟订建筑业、勘察设计业、监理造价咨询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落实建筑市场制度和信用标准,负责工程造价监督管理,指导监督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组织推进建筑工业化、工程总承包、全过程工程咨询,指导建筑业企业对外承包工程。
8.拟订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监督管理,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落实建筑业技术政策,推进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化管理和品牌工程创建工作。
9.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的科技发展规划和政策,推进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城镇减排工作。指导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建设管理、城市雕塑建设等工作。
10.组织开展人民防空战备工作,负责人民防空信息化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开展重要经济目标防护工作。组织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负责对人防工程维护管理、监督检查及行政执法。负责人民防空经费和资产管理。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战时根据县委、县政府决定,发布人民防空的有关命令和指示。
11.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2.职能转变。按照“两个高水平”建设目标,全面推进基础设施现代化和城乡一体化建设,加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保障,提升城市综合承载力和辐射力,高质量推进城乡环境整治,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加强房地产市场分类调控,全面实施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稳步扩大住房保障覆盖面,全面提升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水平。深入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继续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不断优化审批流程。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松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局属松阳县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服务中心、松阳县市政园林服务中心、松阳县环境卫生服务中心、松阳县村镇建设服务中心、松阳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预算。
二、2024年松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松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松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结余;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科学技术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城乡社区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其他支出。松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收支总预算55420.73万元。
(二)关于松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松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收入预算55420.73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13315.05万元,下降19.4%,主要是减少了建设项目资金。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3515.47万元,占60.5%;政府性基金收入20825.32万元,占37.6%;其他收入60.93万元,占0.1%;上年结转结余1019万元,占1.8%。
(三)关于松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松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支出预算55420.73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13315.05万元,下降19.4%,主要是减少了建设项目资金。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16万元、科学技术支出35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72.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2.3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99.33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827.63万元、城乡社区支出41663.6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48.21万元、其他支出10734.18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2417.48万元,占4.4%;日常公用支出260.3万元,占0.5%;项目支出52742.96万元,占95.1%。
结转下年0万元。
(四)关于松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松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5359.8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34506.77万元、政府性基金20853.02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45万元、科学技术支出35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72.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2.3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99.33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827.63万元、城乡社区支出41609.4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48.21万元、其他支出10734.18万元。
(五)关于松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松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4506.78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5791.2万元,增长20.2%,主要是增加了建设项目资金。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45万元,占0.0%;科学技术(类)支出350万元,占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72.2万元,占0.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12.34万元,占0.6%;卫生健康(类)支出199.33万元,占0.6%;节能环保(类)支出1827.63万元,占5.3%;城乡社区(类)支出31490.61万元,占91.3%;住房保障(类)支出348.21万元,占1%。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项)6.45万元,主要用于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现场会支出。
(2)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350万元,主要用于人才科技经费。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历史名城与古迹(项)72.2万元,主要用于历史名城与古迹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41.56万元,主要用于局本级及下属各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70.78万元,主要用于局本级及下属各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50.06万元,主要用于局本级在职及退休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149.27万元,主要用于局下属各单位在职及退休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8)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农村环境保护(项)1827.63万元,主要用于农村环境保护方面的支出。
(9)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381.73万元,主要用于局本级工资福利一般经费、日常公用支出经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支出。
(10)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20.65万元,主要用于住房保障服务中心乡镇“大综合一体化”古市公房修缮支出。
(1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住宅建设与房地产市场监管(项)353.24万元,主要用于物业管理监督工作经费、住房保障服务中心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经费支出。
(1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328万元,主要用于公租房物业服务费、城建档案馆经费等支出。
(1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349.5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村镇建设服务中心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经费支出。
(1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4635.41万元,主要用于保障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市政园林服务中心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及街道保洁向社会承包、垃圾分类及建筑垃圾堆放等经费支出。
(15)城乡社区支出(类)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款) 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项)285.4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服务中心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经费支出。
(16)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25136.57万元,主要用于松阳县城区路网建设改造(一期)项目、松阳县要津北路(太平坊至龙湖段)道路工程等项目支出。
(17)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农村危房改造(项)31.94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危房改造支出。
(18)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 公共租赁住房(项)95万元,主要用于公共租赁住房方面支出。
(19)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 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项)22.5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方面支出。
(2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198.7万元,主要用于局本级及下属单位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六)关于松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松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677.7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417.4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
公用经费260.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关于松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松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20853.02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减少18836.26万元,下降47.5%,主要是减少了建设项目资金。
2.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城乡社区支出(类)支出10118.84万元,占48.5%;其他支出(类)支出10734.18万元,占51.5%。
3.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建设支出(项)1751万元,主要用于城市路灯维护、垃圾渗滤液处理等项目支出。
(2)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支出(项)8287.84万元,主要用于污水处理、垃圾资源化利用处置等项目支出。
(3)城乡社区支出(类)污水处理费安排的支出(款)代征手续费(项)80万元,主要用于代征污水处理费手续费。
(4)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项)10734.18万元,主要用于火车站站前大道站前广场及其配套工程、长虹中路区块管网改造提升工程等项目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松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持平。
(九)关于松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松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5.1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45万元,下降2.9%,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4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的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2024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5.8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18万元,下降3%。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视察、检查、指导工作、传统村落保护、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美丽城镇、垃圾分类等方面业务接待及兄弟县市参观、考察、交流等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按精减节约的要求,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9.3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27万元,下降2.8%。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与上年预算数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9.32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公务用车平台租车费用等支出。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27万元,下降2.8%,主要原因是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服务中心、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松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56.61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5.74万元,下降9.2%,主要是由于人员变动,工会经费、福利费和其他交通费有所减少。
2.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松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80.3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80.37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松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38辆,其中,省部级领导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及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3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省部级领导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及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4.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4年松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共计9个一级项目,涉及当年资金52742.96万元。同时,将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开展绩效自评。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详见“县级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表”。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0.“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7.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指反映其他科学技术支出中除以上各项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
1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历史名城与古迹(项):指反映历史名城、世界遗产规划与古迹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19.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农村环境保护(项):指反映用于农村环境保护方面的支出。
20.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住宅建设与房地产市场监管(项):指反映调控房地产市场运行、研究拟定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法规、对住房公积金和其他房改资金进行政策指导并监督使用等方面的支出。
2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2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指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24.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
25.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农村危房改造(项):指反映用于农村危房改造方面的支出。
26.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公共租赁住房(项):指反映用于新建、改建、购买、租赁、维护和管理公共租赁住房支出。
27.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建设支出(项):指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完善国有土地使用功能的配套设施建设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28.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支出(项):指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与农业农村直接相关的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等方面的支出。
29.城乡社区支出(类)污水处理费安排的支出(款)代征手续费(项):指反映用污水处理费安排的代征手续费支出。
30.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项):指反映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包括用以前年度欠款收入安排的支出)。
31.城乡社区支出(类)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款)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项):指反映各类建筑工程强制性和推荐性标准及规范的制定与修改、建筑工程招投标等市场管理、建筑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等方面的支出。
32.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项):指反映各级政府向低收入住房保障家庭发放的住房租赁补贴支出。
松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3月26日
附件:
2024年松阳县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服务中心单位预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