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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桥乡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做好我县农田建设工作,经局班子会审议,现下达2024年度第一批农田建设项目资金25.2万元,用于2023年度板桥乡高标准农田(粮功区)改造提升项目,资金从浙财农〔2023〕7号文件下达的资金中列支。
请你单位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组织好项目实施,建立项目建设档案,规范财务制度。同时按照相关资金管理、项目管理等有关规定,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对项目资金使用单独建账,独立核算。项目完成后,及时做好总结,进行专项审计,接受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对项目进行检查验收和绩效评价等事宜。
松阳县农业农村局 松阳县财政局
2024年3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松阳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4年3月22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