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松阳县农业农村局党组关于调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分工的通知
索引号: 00266429_x/2024-16534     发布机构: 松阳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 2024-03-12 16:06:31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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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属各单位:

因人事变动,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一岗双责”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将松阳县农业农村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分工调整如下:

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吴剑

常务副组长:叶金军

副组长:何蔚武、张旭军、阎  彬、陶震、廖为伟、沈爱兰

成 员:谢友祥、何科伟、钟华蓉、包伟方、何向东、谢  涛、刘建明、郑红梅、夏伟锋、刘威、钱园凤、陈跃军、应晖、丁晓芳、潘仪超、叶琼花、朱利振、刘齐铭、程璐峰、陈慧芳、叶军平、吴林土、梁丽梅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叶金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谢友祥任办公室副主任,何科伟、丁晓芳、潘仪超、何火娣任办公室成员。

二、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

(一)党组书记、局长吴剑

1.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

2.对本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总责。

3.主持本单位党组、行政全面工作。

(二)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叶金军

1.分管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2.对本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分管责任。

3.负责党建、党风廉政、武装工作、机关效能、人事劳资、职称聘任、机关财务、干部考核、种植业管理、生态农业发展、设施农业用地备案、农业统计、农情调度与农业经济监测、抗灾救灾、农业机械化、农机安全监理、渔业产业发展、农技推广、“非粮化”整治、农业综合开发、农田整治、农田水利和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项目管理中心(项目汇总、调度)等工作的党风廉政建设。

(三)党组成员、副局长何蔚武

负责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历史文化(传统)村落保护利用、红色乡村和民族乡村发展、未来乡村建设、农村社会事业和公共服务、农民增收、低收入农户增收、农村工作指导员、省对 26 县考核、区域协调项目安排、共同富裕、大搬快聚、“三治一提升”等工作的党风廉政建设。

(四)党组成员、副局长张旭军

负责农村经营管理、村级财务审计、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农民负担监管、乡村治理、清廉村居、善治村创建、乡村组织化建设、现代社区、农村宅基地管理、农产品检测、耕地质量保护管理、植物保护、农药化肥管理、农业资源综合利用、农村能源建设、茶产业等工作的党风廉政建设。

(五)党组成员、副局长阎彬

负责“山海协作”、东西部扶贫(对口援助)、农产品营销和展会、农产品旅游商品转化、数字“三农”、农业农村信息化、农村电子商务、农业品牌、“三治一提升”等工作的党风廉政建设。

(六)党组成员、县农业行政执法队专职副队长陶震

负责农业农村法治、农业综合执法、肥药两制、行政审批、行政许可监督、农业科技、职称评定、人才工作、农民教育培训、五水共治、美丽丽水建设、“最多跑一次”改革、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二品一标”管理、乡村产业发展与规划、农业产业化、农业“两区”建设、农业项目管理、“两进两回”“双招双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休闲观光农业、农业保险、农业龙头企业培育、农家乐民宿、大花园创建、长三角一体化、平安综治、信访维稳、安全生产等等工作的党风廉政建设。

(七)党组成员、畜牧兽医发展中心主任廖为伟

负责畜牧业生产、动物疫病防控、养殖污染治理、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国有农场等工作的党风廉政建设。

(八)党组成员沈爱兰

负责机关行政事务管理、精神文明、意识形态、统战、审计、政策研究、深化改革、文秘、会务、后勤、保密、政务公开、提议案办理、批示督办、档案管理(文书、合同等)、信息宣传、业务考核、资产管理、卫生健康、老干部、工青妇、社区共建等工作的党风廉政建设。

中共松阳县农业农村局党组

2024年3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县纪委。

松阳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4年3月1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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