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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生产种植主体:
根据《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省农业农村现代化先行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3〕75号)、《松阳县农业农村局 松阳县财政局关于松阳县粮油生产扶持政策的通知》(松农发〔2022〕172号)、《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启动实施2023年度省级规模种粮动态补贴政策的通知》(浙农种发〔2023〕10号)等文件要求,经各有关乡镇(街道)组织申报、核查、验收、公示,农业部门汇总审核,发放2023年度全县粮食生产政策性补贴(第二批)资金665.814011万元。其中规模小麦补贴面积1334.64亩,补贴资金16.01568万元(120元/亩);规模水稻补贴面积39595.8666亩,补贴资金475.1504万元(120元/亩)、规模旱粮补贴面积5020.7825亩,补贴资金60.24939万元(120元/亩)、省级规模种粮动态补贴面积57199.2701亩,补贴资金114.398541万元(20元/亩)。补贴资金通过乡镇公共平台发放到各农户。
附件:松阳县2023年粮食生产政策性补贴(第二批)资金发放清册
松阳县2023年粮食生产政策性补贴(第二批)资金发放清册1.xls
松阳县农业农村局 松阳县财政局
2024年2 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松阳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4年2月6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