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利害关系人:
现对南直街100号房屋保护修缮进行公示。该公示期限为二十天(2024年2月5日至2024年2月24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限内以书面的形式提出反馈意见。逾期无异议的视为同意。
修缮房屋位于松阳县西屏街道南直街100号。修缮房屋总用地面积149.2平方米,建筑一层修缮面积145.21平方米,阁楼修缮面积104.14平方米。拟修缮内容,详见图纸。
联系电话:8809121 邮编:323400
联系地址:松阳县公园路9号(松阳县住建局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发展中心)
公示地点:西屏街道南直街100号
附件:图纸.zip
松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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