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监督体系 确保同向发力
文章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2-29 09:54:38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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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指出,完善以党内监督为主导、各类监督贯通协调机制。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入贯彻落实三次全会部署,按照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要求,健全监督体系,凝聚监督合力,推动制度优势不断转化为治理效能。

坚持“党统一领导”根本前提,把稳政治方向。党的领导是党的事业的根本保证,只有不断强化党的领导,监督体系建设才能找准方向、稳步推进、发挥作用。哈尔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以“身在最北方、心向党中央”的政治担当,不断强化党对监督工作的全覆盖、全方位、全过程领导,引领监督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

坚守“两个维护”根本原则。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把握将自我革命作为我们党跳出历史周期率的第二个答案的政治内涵,深刻把握党中央构建自我监督制度体系的政治考量,全面、系统、整体地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聚焦政治忠诚、政治安全、政治责任、政治立场、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对“第一议题”制度、民主集中制、请示报告制度、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等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清除同党离心离德的“两面人”、结党营私的“小团伙”、阳奉阴违的“伪忠诚”。

突出党内监督主导地位。把压紧压实本地区各级党委(党组)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推动其发挥党内监督主导作用,作为健全完善监督体系的重要支点。严格执行责任清单、约谈提醒、履责报告等制度,以重点突破带动整体推进。督促党的工作部门做好职责范围内党内监督工作,推动形成党委(党组)全面监督、纪律检查机关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贯通协调的工作格局。

发挥专责监督协助职责。积极协助市委健全本市全面从严治党制度、完善党内监督体系、加强对各类监督领导和统筹的体制机制建设,督促各监督主体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带头认真落实市委推进各类监督工作的决策部署,加强与各责任主体之间的联系沟通、情况收集和工作协调,定期会商研究,及时打通落实中的堵点淤点难点,确保各项政策制度一贯到底。

聚焦“全面覆盖”目标任务,织密监督网络。健全完善监督体系是涉及各类监督主体、监督职权、监督方式、监督制度等的复杂系统工程。要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系统思维,树牢“一盘棋”思想,推动各类监督深度融合、优势互补。

构建上下贯通的监督体系。发挥好市纪委监委承上启下纽带作用,积极推动纪检监察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认真落实问题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等请示报告制度,积极配合省纪委监委做好案件查办、巡视等工作。做好对派驻(派出)机构、国有企事业单位纪检监察机构的指导、管理、监督、服务和保障工作。压实县级纪委监委监督责任,推动政治监督和专项监督上下联动,实现同向发力、同频共振。

完善左右协调的监督机制。推动“四项监督”统筹衔接,进一步完善监督力量统筹、衔接事项协调、监督成果共享以及监督制约等制度,健全“组组”协同监督、“室组”联动监督、“室组地”联合办案机制,推动监督力量融合。发挥协助引导推动功能,引领带动其他监督主体当好参与者、实践者,推动健全信息沟通、线索移送、措施配合、成果共享等机制,切实把党内监督同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贯通起来,实现协同协作、良性互动。

夯实坚强有力的监督基础。着力克服基层监督能力不足、方式单一、力量薄弱、受“熟人社会”影响较大等问题,持续推动完善基层监督体系,健全对乡镇(街道)、村(居)提级监督制度,强化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力量统筹,推行和完善片区协作等机制,促进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和村务监督委员会有效衔接,激活基层监督“神经末梢”,实现监督下沉、任务落地。

践行“权威高效”实践要求,提升监督质效。做到权威高效,关键在于牢牢把握监督的政治属性,突出监督重点,提升监督效能,真正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要着力把监督融入本地区发展战略、政策举措、项目任务制定和落实之中,充分释放权威高效的监督效能。

突出政治属性。探索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的有效路径,健全监督任务清单,完善台账管理、动态跟踪、限期办结、督查问责、“回头看”等制度,紧紧围绕党中央大政方针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聚焦筹办亚冬会等重点任务,做深做实政治监督,推动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知责明责、履责尽责。

聚焦关键重点。紧盯“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等“关键少数”,聚焦金融、国企、能源、烟草、医药、基建工程和招投标等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领域,紧盯服务窗口、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工程建设监管、执法司法等关键岗位,靠前监督、常态监督,实现监督一点、治理一片、规范一域的综合效应。

创新监督方式。用好交叉监督、联动监督、提级监督等方式,广泛开展调研式监督、蹲点式监督、嵌入式监督,探索重大项目驻点监督,增强日常监督穿透力。持续完善专项监督闭环工作机制,构建与相关职能部门事前沟通协调、事中贯通协作、事后问责问效的工作链条,提升专项监督有效性。全面提升信息化意识和应用能力,推进日常监督、专项监督大数据应用,用好央地信息协查系统和反腐败大数据平台、政府投资项目和财政资金监督平台、基层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平台,以科技赋能助力监督质效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