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阳县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管理实施细则》政策解读
索引号:00266429_x/2024-16375     发布机构:松阳县农业农村局     来源:松阳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4-02-27 10: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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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点击查看源文件 http://www.songyang.gov.cn/art/2024/2/27/art_1229567257_251349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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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文件出台背景

202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浙江省动物防疫法》的修订。同时,松阳县畜牧产业不断壮大发展,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总量逐年增长,但长期以来未制定规范性文件对相关经费支出进行统一规范。动物防疫等经费使用事关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和公共卫生安全,为进一步规范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使用,不断提升动物防疫等经费使用效率,制定《松阳县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管理实施细则》十分迫切。

二、主要内容

主要内容分为以下内容。细则对动物防疫经费的使用进行了全方位的规范,乡镇防疫员、村级动物疫情测报员补助工作经费、畜禽预防性扑杀和强制扑杀补助、重大动物强制免疫和采样应激死亡补助。补助经费资金补助范围仅限松阳县内。有效保障村级防疫员、第三方动物防疫服务机构、养殖业主的权利。2024年1月1日起至本文件正式生效期间参照执行。

三、文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浙江省动物防疫条例》

《浙江省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管理实施细则》

四、适用对象

符合文件要求的各类主体。包括:村级防疫员、第三方动物防疫服务机构、养殖业主、临时召集参加防疫工作的人员

五、解读机关

由松阳县农业农村局会同松阳县财政局负责解释。

六、文件要求的实施时间

本《办法》自2024年3月28日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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