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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件出台背景
202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浙江省动物防疫法》的修订。同时,松阳县畜牧产业不断壮大发展,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总量逐年增长,但长期以来未制定规范性文件对相关经费支出进行统一规范。动物防疫等经费使用事关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和公共卫生安全,为进一步规范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使用,不断提升动物防疫等经费使用效率,制定《松阳县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管理实施细则》十分迫切。
二、主要内容
主要内容分为以下内容。细则对动物防疫经费的使用进行了全方位的规范,乡镇防疫员、村级动物疫情测报员补助工作经费、畜禽预防性扑杀和强制扑杀补助、重大动物强制免疫和采样应激死亡补助。补助经费资金补助范围仅限松阳县内。有效保障村级防疫员、第三方动物防疫服务机构、养殖业主的权利。2024年1月1日起至本文件正式生效期间参照执行。
三、文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浙江省动物防疫条例》
《浙江省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管理实施细则》
四、适用对象
符合文件要求的各类主体。包括:村级防疫员、第三方动物防疫服务机构、养殖业主、临时召集参加防疫工作的人员
五、解读机关
由松阳县农业农村局会同松阳县财政局负责解释。
六、文件要求的实施时间
本《办法》自2024年3月28日开始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