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阳县古市镇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索引号:74505238_2/2024-16370     发布机构:古市镇     来源:松阳县古市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02-26 15:3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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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古市镇党委、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狠抓法治政府建设,不断规范权力运行,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现将我镇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一)全面履行法治建设主体责任

1.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充分发挥镇党委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成立了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任副组长,镇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古市镇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2023年2月9日,古市镇人民政府由党委书记叶德标主持,镇长吴新锋带领下,全体人大代表举行庄严的宪法宣誓活动。镇党委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不断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支持、督促各部门、党员干部依法依规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把镇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推进全镇依法行政工作,全面压实各级工作责任。

2.贯彻法治建设全覆盖工作机制。建立落实班子会议会前学法制度,定期开展法治专题学习,把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模范践行。党委会、班子会定期专题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并落实平安法治办负责人列席会议,对合法性审查议题发表合法性审查意见的工作机制,分析研判存在问题,及时解决困难。

3.强化法律服务供给质量。落实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培训工作,组织我镇干部通过微信公众号、学法考试系统等方式,认真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民法典》等内容,加强镇干部业务知识和依法行政能力培训,提高全体干部的法治素养和法律意识,增强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利、履行职责的意识和能力。2023年我镇学法考试参考率100%,合格率100%,组织开展《民法典》《行政复议法》等法治专题培训14次。全面整合司法所、综合行政执法队、法律顾问、调解队伍等资源,进一步夯实基层法治基础,为镇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同时,依规聘用法律顾问,引入法律专业研究生一名专职从事合法性审查,招聘通过法律资格考试的社会工作者一名,不断充实人员配备,并将其作用发挥在实处。

(二)全面履行政府依法行政职能

1.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健全完善我镇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实行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制度,对重大行政决策《古市镇管线治理及照明改造一期工程项目》依法向社会征求意见、进行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班子会议讨论,公布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等法定程序制定,并依法依规建立档案。在重大行政决策源头治理专项行动中积极响应,整改落实不规范之处。

2.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严格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依法执行制度,通过浙政钉“掌上执法”、“大综合一体化执法”系统落实执法人员申请,法制审核员审核,领导把关的执法程序,并按时按规做好行政执法数据公示工作。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综合执法队开展60小时以上学习训练,对体能、业务能力、专业知识等方面进行综合培训,进一步依法执法能力,规范我镇行政执法行为。2023年,全镇开展行政执法392宗,罚没收入100579.9元,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提起,其以增值化改革理念,建立“一支队伍管执法”的工作经验为《人民日报》《浙江日报》《丽水日报》广泛报道。

3.落实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工作。编制出台合法性审查事项目录清单,明确由政法书记领导,法制审核员专职负责,律师作为法律顾问协作的合法性审查依法运行机制,建立并实质运行乡级合法性审查中心,全年审理乡镇合同60件,重大行政决策1件,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12件重大合同实现备案率100%,实现了审查文书统一、流程可追溯、完结有存档、质量有提高的合法性审查工作。

(三)多元化开展社会纠纷调解工作

1.推进人民调解队伍建设。加强古市镇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针对调解工作实际,采用师徒结对、跟班调解、专题培训等多种形式,对镇、村(社)人民调解员开展了分级分类培训。成立古市镇老娘舅乡贤调解团,共聘请10名乡贤调解员加入古市镇调解队伍,提高了调解队伍排查发现、预防控制、分析调处矛盾纠纷的水平。  

2.推动建设矛盾纠纷预防调处化解体系。建立“141”基层治理体系,全镇划分33个网格,配备专(兼)职网格员33名,落实1+3+N工作模式,充分发挥村级画像、网格力量作用,通过网格走亲、矛盾纠纷大走访大排查大化解等系列活动,主动发现矛盾、提前介入化解,力促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2023年末,各村发现并化解大小矛盾纠纷2643件次。人民调解委员会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312件,案件调解成功率100%。

3.积极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在各村社均设立公共法律服务站,指导乡村法律顾问对各村(社)开展法律服务,对各村(社)村规民约进行合法性审查工作。依托法律顾问开展“旧市讲堂”专题法律课,树立干部法治意识,提高运用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四)发扬法治宣传教育基地职能

1.夯实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为进一步弘扬法治精神,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法治文化需求,持续开展民主法治村(社)培育创建工作,上半年,新增市级民主法治村(社)1个,实现市级民主法治村全覆盖,下半年,十五里村成功创建省级民主法治村,目前全镇已有6个省级民主法治村。

2.开展普法进农村宣传活动。根据普法工作要求,结合中心工作和重点工作,开展内容多样的普法宣教活动。一方面,开展线上普法宣传,通过村(社)微信群、公众号、抖音短视频等宣传法律法规、社会热点、以案释法等。另一方面,依托开展巡回普法宣传,到集市、寺口茶青市场、各村文化礼堂等场所开展宪法、民法典、预防电信诈骗等法律知识宣传,解答现场群众咨询的政策疑问。通过每月市集形式打造古小司普法宣传市集品牌,创新宣传形式,开展如“猜灯谜,学宪法”、宪法小知识有奖问答互动等方式引导群众学法、懂法、守法。各项活动累计发放宣传资料逾四万份,提供法律咨询4000余次。

3.培育村(社)法律人才。2023年,全镇17个村(社)共培育“法律明白人”和“法治带头人”105名,主要由干部、网格员、学法积极分子等组成,镇平安法治办联合古市司法所、古市法庭,定期组织“法律明白人”和“法治带头人”开展法律法规学习。通过相关学习,“法律明白人”和“法治带头人”凭着人熟、地熟、事熟的优势,每月开展反诈、土地承包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普法宣传活动,并为当地村民遇到的法律问题提供公益咨询,有效提升了村民们学法用法的意识,推动了古市镇法律知识的传播和法治信仰的培育。通过在基层社会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风尚。

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主要成效

(一)强化法治政府建设中党的领导作用。古市镇人民政府严格落实领导班子会议会前学法制度,将会前学法作为班子会议第一议题定期化、常态化学习,对法治政府建设定期部署并时时掌握了解建设实效,完善法治政府建设运行监督机制。

(二)促进政府履职高效透明化。镇政府严格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相关规定,在作出重大行政决策前按程序实施决策,执行公众参与、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后,方依法作出。

(三)增强镇干部法治意识。在领导班子的模范带头作用下,镇干部大会定期将民法典、宪法、民事诉讼法行政复议法等列入学习内容,镇干部坚持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完成网上学法考试,做遵法、学法、守法、用法表率。

(四)深入行政权力运行监督。主要领导人贯彻落实第一责任制,乡镇公开行政事项权限清单,不断完善行政权力运行监督机制。并大力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加强了政府法治监督。执法人员全面实行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制度,行政执法的规范化进一步提升。

三、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存在的问题

2023年,古市镇法治政府建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依法行政工作的推进不平衡,配套工作制度尚需完善;二是依法决策的意识和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监督力度仍需加强;三是干部队伍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四是法治宣传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

2024年工作计划

2024年,古市镇党委、政府将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努力提高政府依法行政工作水平,推进现代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建设。

(一)进一步加强法治学习,提高依法行政意识

1.按照省、市、县的部署要求,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全面推进我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2.深入抓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加强法律培训,不断提高镇干部法律素质和依法办事能力。

3.群众的普法教育不放松。充分发挥民法典主题公园、古小司普法公交站、民主法治村社的法治宣传阵地等普法载体作用,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普法宣传活动,让群众在休闲中接受法治文化熏陶,增加新时代法治文化宣传教育的渗透力、感染力与影响力,营造人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增强辖区群众利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意识。

(二)进一步强化行政职能,增强依法行政透明度

1.坚持执政为民的理念,不断完善优化各项工作制度,充分发挥法治在社会建设中的规范、保障和促进作用。

2.抓好重点社区矫正对象、刑释解矫人员的学法守法和教育帮扶工作。规范村规民约,巩固和完善基层自治,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各项功能,坚持形成用制度管人的工作机制,努力提高工作水平,切实履行工作职责。

3.进一步加强党务公开和政务公开,增强行政执法透明度,取得群众的支持和理解,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4.做好省级民主法治村的创建工作以及国家级民主法治村的培育工作。持续做好法治政府创建及法治宣传工作,深入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

(三)进一步明确工作目的,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1.推进合法性审查全覆盖。严格执行《古市镇人民政府合法性审查事项目录清单》,对党的规范性文件、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乡镇合同等开展合法性审查。依托浙政钉——乡镇合法性审查系统平台,通过审查人员与法律顾问相结合,实现事项审查程序化、依法依规化。同时通过制定相关训练计划促进审查人员专业化、效率化发展。

2. 健全矛盾纠纷化解机制。依据古市镇已有的矛盾调解与处理中心,老娘舅调解工作室品牌,建立和完善“法善照病镜”为代表的多元化解纷机制,推广运用调解、仲裁等非诉讼方式解决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3.深化大综合一体化依法行政水平。强化法制审核机构在综合执法队中法治建议、监督作用,理性处理执法监管与行政检查、行政执法与行业管理的关系,督促执法队伍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依法办案,提升改革绩效和治理效能。



                                                                                                               松阳县古市镇人民政府

                                                                                                                   2024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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