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松阳县人民政府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第五届松阳县人民政府质量奖经申报推荐、资格审查、资料评审、现场评审、陈述答辩和审查表决,确定3家“松阳县人民政府质量奖”初选授奖组织和3家“松阳县人民政府质量奖创新奖”初选授奖组织。现予公示。
一、初选授奖组织名单
(一)松阳县人民政府质量奖
浙江华威门业有限公司
浙江博盛钢业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康恩贝中药有限公司
(二)松阳县人民政府质量奖创新奖
浙江宏海钢管制造有限公司
浙江万寿建筑工业科技有限公司
浙江华方建设有限公司
二、公示时间
从2024年2月24日至3月1日,公示期7天。
三、反映问题的方式
1.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松阳县人民政府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违法违规等问题。
2.反映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具体详细。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并有可联系的方式;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及联系电话。
3.联系方式:松阳县人民政府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市场监管局),地址:松阳县西屏街道青云路208号。联系电话:0578-8806762。
松阳县人民政府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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