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松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政务公开>>公告公示

注销户口通知书

时间:2024-02-22 11:02:33 来源:松阳县公安局 作者: 责任编辑:点击数:

王菊香等家属  :

因王铁林(公民身份号码332528********0017)的户口,存在经核实已经死亡,应予以注销户口情形,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八条,《浙江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第三十条、第一百三十五条等户口登记管理规定,本所已于2024年02月22日依职权予以注销,请按规定及时交回其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如不服本所该注销户口行为,可以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松阳县公安局或松阳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松阳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本公告期限为10日。

联系地址:松阳县西屏街道环城西路93号

联系人:吴艳芳               联系电话:0578-8954238

松阳县公安局西屏派出所  

2024年2月22日       

本文授权本网站发布,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下载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