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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生产种植主体:
根据《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省农业农村现代化先行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3〕75号)、《松阳县农业农村局 松阳县财政局关于松阳县粮油生产扶持政策的通知》(松农发〔2022〕172号)、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预算的通知》(浙财农〔2023〕81号)、《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2〕83号)等文件要求,经各有关乡镇(街道)组织申报、核查、验收、公示,农业部门汇总审核,2024年度全县共需拨付粮食生产政策性补贴(第一批)资金1173679.5元。其中2024年油菜规模种植补贴面积5199.91亩、补贴资金623989.2元(标准120元/亩);规模小麦补贴面积4321.75亩,补贴资金518610元(120元/亩);规模旱粮补贴面积61亩,补贴资金7320元(120元/亩)。补发2023年稻麦规模种植补贴面积201.56亩、补贴资金20156元(标准100元/亩);补发2022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面积51.49亩、补助资金3604.3元(标准70元/亩)。补贴资金通过浙里基财智控“一键直达”系统发放到各农户。
附件:松阳县2024年粮食生产政策性补贴(第一批)资金发放清册
松阳县农业农村局 松阳县财政局
2024年11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松阳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4年11月29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