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抛荒耕地和冬闲田综合整治利用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丽水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抛荒耕地和冬闲田综合整治利用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和要求,经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申报、核查、验收、公示,县农业农村局相关归口业务科室审核,已完成2024年抛荒复耕奖励初审工作。
现将2024年抛荒复耕奖励情况公布如下(见附件:松阳县2024年抛荒复耕奖励清册)。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13日至2024年11月10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县农业农村局种植业管理站(8811556)反映。
松阳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12月3日
本文授权本网站发布,未经许可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