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松阳县企业2024年一次性扩岗补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00266456_4/2024-22547     发布机构: 松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 2024-11-06 15:25:39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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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阳县企业: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44号)、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发〔202449号)等文件精神,现就松阳县2024年一次性扩岗补助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24年—2025年,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和一次性扩岗补助合并为一次性扩岗补助

一、适用对象及条件

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为其足额缴纳3个月以上的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的,可以申领一次性扩岗补助。企业招用2024适用人员时间应在202411 日至20241231日之间

(一)适用人员范围

1)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是指毕业证书上的毕业时间为202411日至20241231日的高校毕业生;

2)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是指毕业证书上的毕业时间为202211日至20231231日的高校毕业生

3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是指200011日以后出生,企业招用当月处于登记失业状态的青年。

其中,高校毕业生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取得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含港澳台)毕业生,包括研究生和全日制本科、全日制专科(高职)毕业生,不包括函授、成人教育、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等毕业生。

(二)适用企业范围

1.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的单位性质必须是企业(含个转企企业

2.劳务派遣企业招用自有员工(含依法开展承揽、外包业务招用的劳动者,下同)、派遣到企业的员工,符合上述条件的,可以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涉及自有员工部分补助资金由劳务派遣企业全额享受;涉及被派遣劳动者的部分全额拨付给实际提供岗位并承担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的用工企业

二、补助标准

每招用11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

三、经办程序

可采取企业自主申报或者“无感智办”两种方式进行。

(一)企业自主申报

1.一般企业申报。企业可通过浙里办”APP、浙江政务服务网或经办服务窗口向当地失业保险参保地经办机构提出申请,申请时需提供《一次性扩岗补助申请表》(详见附件1)、单位证照、被招用高校毕业生毕业证书或学信网截屏(可数据共享的无需提供)。

2.劳务派遣企业申报。按年度顺序向参保地经办机构提出一次性扩岗补助申请时,需另提交《拟拨付用工企业明细表》(详见附件2),且不适用“无感智办”。

劳务派遣单位反馈资金使用拨付情况。劳务派遣单位收到资金后应及时拨付用工单位,未拨付的应主动向经办机构退回,并在2025930日前向经办机构上报《一次性扩岗补助资金拨付情况表》(详见附件3),提交上一年全部适用人员补贴拨付给用工单位的银行转账凭证,以及退回失业保险基金的银行转账凭证。即2024年适用人员的补贴在2025930日前提交相关凭证劳务派遣企业未按规定提供2024年凭证的,不得申请2025年适用人员一次性扩岗补助劳务派遣企业应妥善保管一次性扩岗补助资金拨付及相关用工管理资料,建立一企一档留存备查。

(二)无感智办。企业在收到经办机构推送的申报信息后,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确认提交申报

其它注意事项

1.同一人身份信息只能享受1次一次性扩岗补助,不得跨企业跨年度、跨地区、跨资金渠道重复享受

2.劳务派遣单位逾期未反馈资金使用拨付情况的,须退回未使用、未按规定使用和未拨付部分资金,并取消下一年度申领资格。

3.未开展派遣业务劳务派遣企业也须填报《拟拨付用工企业明细表》《一次性扩岗补助资金拨付情况表》,相关数据可填0

、政策执行期限

2024年度符合条件的企业提交申请截止日期为2025430日。

六、联系方式

电话:0578-8806961

    附件1:一次性扩岗补助申请表.docx

    附件2 :拟拨付用工企业明细表.docx

    附件3:一次性扩岗补助资金拨付情况表.docx

 

松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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