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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属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时间:2024-11-06 14:35:35 来源:松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作者: 点击数:

本人因保管不善,将松集用(94)字第201168号及西屏xp003426 西屏xp003427号土地使用权证及房屋所有权证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申明该土地使用权证及房屋所有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丁翠定

2024 年 11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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