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各企业:
根据松阳县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4]140号的议定内容,通过企业申报并经本单位审核,决定给予浙江申品商贸有限公司2023年度技改资金补助8.3万元,现向社会公示。
该公示期限为五个工作日(2024年11月28日至2024年12月4日)。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限内通过以下方式提出反馈意见和建议:
一、通过电话提出意见,联系电话:0578-8072093,联系人陈金辉。
二、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和建议邮寄至:浙江松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科。(地址:松阳县新华北路159号;邮编:323400)。
附: 浙江申品商贸有限公司2023年度技改资金补助兑现明细如下:
序号 | 纳税人名称 | 政策依据 | 返还计算 | ||||
所属年度 | 地方综合贡献 | 享受政策年限 | 返还比列 | 开发区管委会审核意见 | |||
1 | 浙江申品商贸有限公司 | 松阳县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4]140号 | 2023年 | 16.6 | 第六年 | 50% | 8.3 |
单位:万元
浙江松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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