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正确处理五个重大关系,落实省第十五次党代会、市第五次党代会等部署要求,根据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十四五”生态环保保护相关规划中关于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最新要求,规范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管理,提升成果时效性和针对性,以高水平保护促进高质量发展,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为战略和规划环评落地、项目环评审批提供硬约束,为其他环境管理工作提供空间管控依据,促进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产生活方式,为区域发展重大战略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二、动态更新依据
1、《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2023年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动态更新工作方案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3〕81号)……组织各地开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工作;
2、《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2023年全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动态更新工作的通知》(浙环便函〔2023〕137号)……本次“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动态更新实行省、市、县三级全省域范围同步开展。
三、动态更新原则
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积极协调区域生态、生产和生活关系,优化区域生态环境空间管控格局,促进区域绿色发展。
坚守底线,保持稳定。动态更新应以生态功能不降低、环境质量不下降、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不突破为底线。
立足实际,提升效能。根据最新要求,分区分类动态更新生态环境管控分区相关成果,提升成果时效性和针对性。
依法依规,科学规范。以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按照相关技术规范调整。
四、动态更新内容
(一)生态环境管控分区
动态更新后,松阳县共划定生态环境管控单元30个。其中优先保护单元22个,面积为903.47平方千米;重点管控单元7个,面积为91.61平方千米,占全县国土面积的6.54%;一般管控单元1个,面积为405.81平方千米,占全县国土面积的28.96%。主要有以下两大变化:
一是守牢生态安全底线。动态更新时,要求按照2022年10月份启用的“三区三线”,新增的生态保护红线区域必须纳入优先保护单元;生态保护红线调出区域,原则上保留为优先保护单元。因此,优先保护单元面积与动态更新前相比增加20.13平方公里。
二是合理拓展发展空间。衔接松阳县“三区三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松阳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等,对松阳县望松-西屏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区、松阳县赤寿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区等进行调整,全县重点管控区面积增加2.39平方公里,其中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面积增加2.49平方公里,城镇生活重点管控单元面积减少0.10平方公里(调整到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区)。
(二)生态环境准入措施
按照省级及丽水市特色生态环境准入措施进行调整,总体准入清单新增了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新污染物防治等新形势新要求,并提出严格管控“两高”项目,开展夏秋季臭氧污染削峰和冬季颗粒物污染控制,积极落实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等要求。
结合生态环境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更新《工业项目分类名录》,设置一类工业项目43项、二类工业项目78项、三类工业项目26项,将分区管控要求落实到具体项目中。比如要求“在城镇生活重点管控单元内,禁止新建、扩建三类工业项目”,切实提升生态环境管控的精准性和可操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