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阳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做好第八周期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00266428_1/2024-23542     发布机构: 县卫生健康局     发布时间: 2024-11-21 15:49:20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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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各级医疗卫生健康单位:

为加强医师执业管理,做好医师定期考核工作,根据《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开展浙江省第八周期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做好我县第八周期医师定期考核工作提出如下工作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加强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医师定期考核工作,充分认识到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对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组织领导和工作机构,认真组织实施。

调整县医师定期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何花云同志任组长,张帆同志任副组长,组成成员:周  方、程林贵、黄伟飞、叶富根。

二、确定医师定期考核机构

按照前轮医师定期考核工作开展情况,结合我县实际,继续指定松阳县人民医院和松阳县中医医院两家医疗机构为我县第八周期医师定期考核机构。请两家医院按照相关规定申报手续(详见附件)

松阳县人民医院负责松阳县人民医院医共体(含各成员单位)、社会办医疗机构、学校医务室等机构的医师考核。

松阳县中医医院负责松阳县中医医院医共体(含各成员单位)、县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及县妇中心、村卫生室等机构的医师考核

三、考核周期

第八周期医师定期考核时间为202111月至202410月。

四、考核对象

依法取得医师资格(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经注册并在我县各级各类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的医师(包括规培注册)。参加本周期考核的医师均应进行电子化注册并申领电子证照。

五、考核机构工作要求

考核机构要坚持客观、科学、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掌握考核程序的执行标准,确保医师定期考核有序开展。要及时调整充实考核委员会成员和考核工作人员,制订考核工作方案,及时下发考核通知,组织医师定期考核,于202510月30日前完成第周期医师定期考核任务。

 

附件: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开展浙江省第八周期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的通知.pdf

 

 

 

松阳县卫生健康局

2024118

    (此件公开发布)

 

 

    

 

 

 

 

 

 

 

 

 

 

 

 

 

 

 

 

 

 

 

 

 

 

 

 

 

 

 

松阳县卫生健康局办公室                     2024111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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