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年报
松阳县卫生健康局 松阳县教育局 关于2024年度全县托幼(育)机构工作人员健康 体检的通知
索引号: 00266428_1/2024-23537    发布机构: 县卫生健康局   发布时间: 2024-11-21 15:07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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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各托幼()机构、县妇幼保健服务中心:

根据《浙江省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和《浙江省托育机构管理办法(试行)》要求,托幼()机构工作人员每年进行1次健康检查,经体检合格取得《健康证》方可上岗,经决定进行2024年度全县托幼()工作人员健康体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对象

全县各托幼()机构的工作人员(不包含食堂工作人员)。

 备注:食堂工作人员参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相关要求参加体检

并取得“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卡”。

二、体检时间

    20241022日、2324日、25日,10月29日、30日、31,11月1日,共8天,请各单位合理安排在规定的日期内参加体检

三、体检单位

符合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

四、体检项目

体格检查、肝功能12项、梅毒血清学检查、白带常规、淋球菌细菌抗原检测、X线胸片

五、体检收费

按《浙江省基本医疗服务价格》(浙价费〔2014〕02号文件)收费标准收费,女性工作人员105.7元,男性工作人员99.7元。

六、其他

1.参检时需带原《健康证》,无健康证的需携带1寸免冠照1张并写上名字

2.废止《松阳县卫生健康局 松阳县教育局关于进行全县托幼育)机构工作人员健康体检的通知》(松卫〔202370)文件。

 

 

松阳县卫生健康局             松阳县教育局

                                20241015

 

松阳县卫生健康局办公室                    2024101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