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133307号《关于加快黄家大院保护范围内房屋有机更新》建议的答复
索引号:     发布机构:     来源:松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4-11-20 16:4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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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邱俊慧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加快黄家大院保护范围内房屋有机更新的建议》,由我单位承办。现答复如下:

一、建议办理过程

接到建议办理通知后,6月14日我局及时与代表联系,并与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局、乡服集团等单位及时沟通,及时吸纳各部门办理意见。并于7月4日组织文广旅体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局、乡服集团、财政局(国资办)、农业农村局、望松街道及建议案提议代表进行面商,就建议所涉及内容进行了深入沟通。在认真讨论建议答复内容,并征得建议领衔人同意后,我局正式出文进行答复。

二、建议办理意见

当前对于你所提出的加快黄家大院保护范围内房屋有机更新有关要求,作出答复如下:

1.编制规划、方案。针对你提的异地安置的建议。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答复——目前,望松街道已组织开展望松村“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可结合黄家大院省级文物保护的相关规定对具体地块进行规划布局。编制完成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相关程序对村庄规划进行公示并报批。报批后的村庄规划可作为后续落实建房指标及规划许可的依据。如果拟在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向四周外延30米建设新房或对旧房子进行修缮,文物局要求黄家大院建设控制地带周边新建房屋需做细化方案,与黄家大院风貌相协调,方案里面标明新建房屋体量、高度、样式、色彩等方面,由县文物局报浙江省文物局审批。

2.确定修缮政策和修缮补助资金。针对你提案中提的“安排专项资金扶持居民修缮房屋”。我们认为此事项我们无法满足,一是望松街道不属于传统村落,二是建设控制地带内房屋也不属于挂牌建筑,因此无法对应建设局的传统村落保护政策和文物局的不可移动文物修缮政策,因此我们也无法安排专项资金居民房屋修缮进行补助。

建议你这边根据村庄实际,可以通过以下几个政策争取相关资金支持:

一是建设局的省级美丽宜居示范村政策。省建设厅历年开展彰显浙派民居特色的美丽宜居示范村创建工作,该项目以行政村为对象,创建类别分为传统保护、改造提升、新建集聚三类。根据望松村现状,可考虑按照浙派民居建设要求实施30栋以上既有农房改造(包括建筑风貌提升、使用功能完善、绿色低碳改造等)为主要创建内容争取申报机会。

二是建设局的危旧房整治补助政策。针对危房改造这块建设局的危旧房整治补助政策为,农村困难群众危房解危补助标准是15000元/户,相对一般家庭50元/平方,封顶5000元的补助标准。农村集体土地上的D级危房是可以采用重建方式,但是需符合村庄规划、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等要求。宅基地有偿退出是由各村集体来实施,退出补助标准及费用发放都是由村集体来落实。对于私人产权的房屋解危,目前只能通过补助予以解决。但是需要强调的是政策主要针对一户一宅,混综的房子不在补助要求之内。

三是农业农村局的农民建房审批相关政策。近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旧村改造工作,2024年将制定出台农民建房审批管理办法列入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中,并于2024年4月经县长办公会审议通过了《松阳县农村宅基地和村民建房审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调整了控制区范围和建房审批管理流程等相关内容,规范了宅基地和建房审批管理,下步将按法定程序出台办法。

3.加强黄家大院的保护和活化利用。2023年启动松阳县黄家大院基础设施提升工程项目,主要内容包括现有景区范围内原有建筑的整治修缮,配套建设游客咨询中心、景观、道路及长廊、停车场及道路等内容。项目完工后,将引入松阳煨盐鸡共富工坊项目,通过展陈+研学+售卖的方式,宣传松阳非遗美食文化,助力乡村产业发展。针对“整体连片开发”建议,乡服集团文旅投公司表示目前只负责对黄家大院景区的经营,针对周边连片开发事宜,需由政府部门牵头谋划实施,按文旅投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暂不具备投资开发相关条件。

感谢你对黄家大院建设控制地带内房屋保护工作的支持和关心。


松阳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4年7月1日

(联系人:宋子军         联系电话:138570998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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