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阳县重点货运源头单位监管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索引号: 00266423_0/2024-23500     发布机构: 县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 2024-11-20 16:42:45点击数:
原文链接:点击查看源文件 http://www.songyang.gov.cn/art/2024/11/19/art_1229427591_25361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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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松阳县重点货运源头单位监管实施方案》制订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为了促进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加强对货运源头治超管理,树牢“抓治超就是抓安全”的理念,保障人民群众的出行安全,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结合相关法律、法规、文件精神与本县实际制定了本方案。

二、《松阳县重点货运源头单位监管实施方案》出台的主要依据是什么?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3.《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4.《松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松阳县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大落实”行动方案的通知》

5.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定

三、《松阳县重点货运源头单位监管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松阳县重点货运源头单位监管实施方案》主要内容包括工作目标、监管对象、监管措施、职责任务。

工作目标:通过源头溯源执法、非现场执法等措施进一步加强对货运源头企业的管理,有效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防止超限超载,改善货运市场秩序,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监管对象:矿山、砂石料厂、建筑工地、混凝土搅拌站、重型装备以及货运装载起运场所等领域的重点货运源头单位。(以县政府公布的名单为准)。重点货运源头单位名单根据实际情况定期调整并公布。

监管措施:主要分为5个方面的举措,坚持立足源头、依法严管、标本兼治、长效治理,要求货运源头企业、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认真履行主体责任,通过建立健全源头治超管理制度、加强宣传教育、案例警示等措施进行规范严格管理。

职责任务:明确了松阳县交通运输局、松阳县公安局、松阳县应急管理局、松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松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松阳县建设局、松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松阳县经济商务局、松阳县发改局及各乡镇(街道)的职责,持续推进治超工作常态化、制度化。

四、解读机关和咨询方式

解读机关:松阳县交通运输局

解读人:王疆

咨询方式: 0578-88092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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