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放心消费在浙江”行动,持续优化消费环境,松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积极推进金融赋能放心消费建设工作,扩大放心消费金融服务“朋友圈”。2024年,全县共培育放心消费单位550家,其中,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249家,放心消费街区(商圈)2个,建成3个民宿消费特色放心乡村。创新工作开展以来各金融机构已授信1000余家单位2.69亿元,向280余家单位发放“放心贷”等金融贷款3260万元。
一是推动金融创新,提供丰富的金融产品。鼓励各金融机构积极开发针对放心消费示范单位的金融产品,如“放心贷”等,为示范单位和无理由退货承诺商家提供足额、便捷、优惠的金融服务。同时,为支持民宿行业发展和放心消费建设,松阳县专门出台《松阳县金融支持民宿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根据民宿经营主体实际情况结合行业主管部门评定等级,给予抵押类、担保类最高1000万以内,纯信用最高300万以内的“民宿贷”。
二是推动政策创新,减轻企业成本负担。支持各金融机构提供数字化的服务,为放心消费商户带来多渠道的聚合收单服务,支持商户实时查询交易信息并享受手续费费率减免优惠。鼓励各金融机构开发“支付消费券”“随机立减”“商户奖励金”等运营工具,通过银行的服务渠道为商户引流。松阳县为支持实体经济和消费出台政策,引导金融机构对各类诚实守信和预期发展前景较好的市场经营主体加大信贷投入,在原有利率基础上给予至少100BP的利率优惠。纳入政银担业务范围的,贷款利率不超过当期LPR加50个基点,并给予年1.3%的财政贴息。推动县内金融机构更好发挥普惠小微贷款企业的支持作用,将对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的资金支持比例由1%提高至2%。
三是推动机构融入,共同开展“放心消费商圈”建设。邀请各金融机构参与“放心消费商圈”创建全过程,深化商户评级、银行授信、费率优惠等全景应用,打造放心消费商圈和街区,推动商品信息可追溯、放心承诺能知晓、客户投诉有渠道、支付安全有保障等目标的实现。针对创建单位在发展中在获取金融服务方面的痛点和堵点,县消保委还联合商圈管理单位,在商圈范围内设立消费维权服务站,及时处理商圈内的消费纠纷,提升了消费者的满意度和商圈的美誉度。
四是推动组织机构和机制建设,确保行稳致远。开展金融赋能放心消费工作以来,松阳县局积极对接县内各金融、保险等机构和重点行业经营单位,充分协商讨论共同出台《关于深入开展金融赋能放心消费工作的通知》和《关于成立放心消费金融赋能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等文件,确保了创新工作的顺利开展和有效实施。该局还定期向参与创建的金融机构推送放心消费工作开展情况和创建数据,推动金融机构主动对接创建经营单位提供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