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成员单位:
根据松阳县议事协调机构优化调整有关文件精神,现将调整设置松阳县农村宅基地和村民建房审批管理联席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任务
贯彻落实中央和地方有关农村宅基地和村民建房审批管理要求,保障农民合法权益,促进农村可持续发展。研究制定我县农村宅基地管理和村民建房审批管理相关政策文件,建立健全宅基地和建房审批管理机制,确保村民建房依法依规进行。统筹协调宅基地管理工作,通过定期听取农村宅基地、农房审批管理工作情况,会商破解宅基地、农房审批管理工作中的重难点问题。指导督促各部门在农村宅基地和村民建房审批管理中的政策执行,避免出现政策冲突或执行不一致的情况,确保各项政策能够得到有效落实。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组成人员
召 集 人:吴 剑(农业农村局局长)
副召集人:张旭军(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邓敏岚(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
叶亚栋(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包超勇(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成 员:朱利振(农业农村局农村宅基地服务中心主任)
叶晨辉(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土空间规划中心副主任)
项 斐(不动产登记中心副主任)
叶建君(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西屏自然资源所所长)
叶 啸(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村镇建设服务中心主任)
杨 斌(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
三、运行机制
(一)农业农村局农村宅基地服务中心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联席会议提出。
(二)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会议。联席会议一般由召集人召集,也可由召集人委托副召集人召集。会议参加人员为联席会议全体成员或部分成员,必要时可邀请其他有关单位人员参加。
松阳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11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县委办、县府办、县委编办。 |
松阳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4年11月11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