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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寿乡考勤制度
一、严格执行请假制度
1.工作人员因事、因病缺勤,必须请假。请假须填写请假单,病假要凭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否则视作事假。
2.请假1天的,普通干部向分管领导请假,副职向主要领导请假,请假单交办公室备案。请假2天以上的,交分管领导审核,由乡党政主要领导审批,请假单交办公室备案。请假经批准后才能离岗。如遇特殊情况,需事先口头请假并事后补办请假手续。假期结束及时做好销假。
3.上班期间因工作需要外出,在乡域范围内的,向分管领导报备;乡域范围外的,向分管领导报备后,还需在《赤寿乡干部外出备案登记册》上登记备案。
4.工作人员需请婚假、丧假、产假、年休假等,应办好请假手续,并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严格执行外出审批制度
每位干部公差1天及以上需报告分管领导和乡主要领导,并填写出差审批单,审批单报镇党政办留存(外出开会、培训的,附会议、培训通知文件)。
三、严格执行考勤制度
干部上下班实行签到制度,早上8:30前必须签到完毕(外勤业务的请工作群汇报)。中午用餐时间不得早于12点。
附件:请假单
请 假 单
请 假 人 | |
请假事由 | |
请假天数 | 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天 |
分管领导审批 | 年 月 日 |
主要领导审批 |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