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范餐饮行业燃气事故,抓好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落实的建议
索引号:     发布机构:     来源:松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4-10-22 10:1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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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协委员提案答复表

答复类别:A

提案人

民盟松阳县科技支部

提案号

第58号  

提案案由:防范餐饮行业燃气事故,抓好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落实的建议  




尊敬的民盟松阳县科技支部:

你们提出的《防范餐饮行业燃气事故,抓好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落实的建议 》的提案,县人民政府交我单位承办。现将答复如下:

近年来,全县燃气安全态势整体稳定,餐饮燃气用户未发生燃气责任事故。根据委员提案,我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相关工作:

1.做好开业环节燃气安全服务工作。餐饮店从注册登记到开业装修的过程,时间往往不确定,我局制订《餐饮场所燃气用户安全使用告知书》,由市场监管局在餐饮店注册时发给用户,告知燃气方面的要求及安全用气知识。同时,建设局每月从市场监管局获取新注册餐饮店名单,并联合综合执法局和属地乡镇、街道开展执法检查。

2.加强经营环节执法检查。建设、经商、综合执法等部门根据城市运行领域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要求,定期对城区餐饮店开展燃气安全执法检查,乡镇餐饮店燃气安全检查由所在乡镇按属地管理原则开展,重点检查可燃气体报警装置是否安装等问题。2024年共计检查餐饮店等场所519家次,累计发现隐患问题386个,完成整改386个。燃气领域立案立案4起,处罚1700元。

3.明确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职能部门根据松阳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印发的《松阳县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松安委[2023]7号)规定的职责,各司其职,共同做好餐饮用户燃气安全工作。

感谢您对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支持和关心!


承办负责人

雷熠俊

承办人

潘应伟

联系电话

13506507106


松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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