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阳县斋坛乡人民政府关于斋坛乡第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7号建议的答复
索引号:     发布机构:     来源: 发布时间:2024-10-21 09:4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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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火女等5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要求对大路村原来的两处旧米厂进行修复》。现答复如下:

一、建议办理过程

乡人大主席团对代表的各类建议及时进行了归类总结,并交付政府限期办理。乡人民政府收到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后,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高度负责的态度,于2024年3月18日,专题组织召开班子会将各个代表建议及时交办至各分管领导,明确要求所有建议都要给予明确答复落实。对于条件尚不具备的需积极向上级争取的给予代表详细解释说明;对于具备办理条件,可以办理的,马上办理落实。努力将每件代表建议办成代表满意、群众满意的建议。

二、建议办理意见

通过与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对接政策及实地走访调研,大路村两处旧米厂,确实破旧,存在安全隐患。上级没有相关的补助政策,经与村三委主要干部商议,建议可以结合目前正在开展的“三治一提升”工作,把两处危旧米厂拆除,争取危房拆除补助经费。拆除后,可以盘活利用存量建设用地,进行招商引资或者规划村级建设类项目。接下来,乡政府将持续关注,今后如有其他对口资金,我们将尽力为大路村争取。

感谢你们对斋坛乡工作的支持和关心。


松阳县斋坛乡人民政府

2024年4月11日

(联系人:王超林,联系电话:13645885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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