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松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政务公开>>公告公示

关于松阳县2023年度“区域协调”香榧标准化加工场评审结果的公示

时间:2024-01-24 16:35:30 来源:松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作者: 责任编辑:点击数:

根据《松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松阳县香榧全产业链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 年)的通知》松政办发〔2023〕39号等文件精神,计划2023-2025年评选香榧SC标准化加工场2家,参选条件:1.加工场地位于松阳县域范围内,且拥有产权证明;2.拥有香榧SC标准化生产许可证;3.无不良经营及违法记录;4.根据评分表达到良好(80分)以上等次。

经业主自主申报,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专家对参选加工场进行评审,专家组通过现场查看、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和质询,结合香榧标准化加工场评分标准,经评审专家一致认定,松阳县跳跳家庭农场有限公司香榧加工企业符合香榧标准化加工场建设要求,同意评为2023年度“区域协调”香榧标准化加工场。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1月24日-2024年1月31日。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香榧产业发展中心反映。

联系电话:0578-8810370

松阳县2023年度“区域协调”香榧标准化加工场

序号

家庭农场

加工场地址

场地面积(m2)

联系人

1

松阳县跳跳家庭农场有限公司

赤寿乡黄山头村

192

苏国成

松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月24日

本文授权本网站发布,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下载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