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农家乐等级认定工作的通知》、《浙江省农家乐等级认定办法(试行)》(浙农产发〔2022〕2号)、《丽水市农业农村局印发关于“丽水山居”示范项目评定办法的通知》(丽农发〔2023〕43号)、《“丽水山居”民宿服务要求与评价规范(DB 3311/ T 106—2019)》等文件要求,省三星级农家乐和“丽水山居”三钻级民宿由县级主管部门组织评定。
前期经业主申报、乡镇审核、评审组现场检查后,拟评定松阳县观景阁农家乐餐馆等7家农家乐为2023年度省三星级农家乐,松阳县云朵民宿客栈等5家民宿为2023年度“丽水山居”三钻级民宿,现将评定结果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4年1月24日至2024年1月31日。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限内通过以下方式提出反馈意见和建议:
一、通过电话方式提出建议,联系电话:0578-8802202,联系人潘丽萍。
二、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和建议邮寄至:松阳县农业农村局,地址:松阳县长松路258号。
松阳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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